2011年,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具体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维护社会稳定大局为目标、以维护人民利益为根本、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主题,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深入开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为我县构建和谐社会、推动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强有力的法律保障。今年,我局被省委省政府评为2006—2010年广东省“五五”普法工作先进集体;被中共河源市委评为河源市依法治市工作先进单位;县普法办、灯塔司法所被省司法厅评为2006—2010年广东省司法行政系统“五五”普法工作先进集体;由于我县普法宣传工作突出,还被国家司法部、中央宣传部和国家普法办授予“全国普法先进县”。现将本年度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普法依法治理,推进东源法治建设
(一)“六五”普法启动工作
今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六五”普法规划第一年,围绕“增强法治观念,培育法治精神”,我局领导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人员研究草拟 “六五”普法实施方案,做好有关法制宣传,以确保“六五”普法的顺利实施。
(二)重点对象普法教育
一是突出加强领导干部依法执政、执政为民意识。今年,全县举办领导干部法制教育讲座1次,参加人数达1000多人次;建立了公务员“六五”普法登记本档案。同时,编印“六五”普法相关资料共6000多册,派发到各部门单位和乡镇。
二是突出加强村(居)民法律知识。在全县21个乡镇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通过法制宣传栏、宣传标语和宣传资料,重点宣传《人民调解法》、《法律援助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深化“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活动,扎实稳妥推进依法治理工作。7—8月份,以“增强法制观念,培育学法社会新风尚”为主题,以宣传《人民调解法》和开展依法禁毒活动等为契机,到灯塔、涧头等镇开展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关法制宣传活动。
三是突出加强青少年法律教育。进一步完善了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建设,加强对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的培训和管理,不断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网络。今年组织律师到灯塔、仙塘等镇中小学校上法制课6堂次;9月,联合县禁毒办、公安局和教育局深入开展“禁毒宣传进校园”活动,利用禁毒专用宣传车在全县各中小学开展宣传活动,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四是突出加强企业法制宣传。大力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在工业园区内设置流动宣传栏、派发《法律援助条例》、《法律援助服务指南》等资料2000余份;在《法律援助条例》实施八周年之际,到蝴蝶岭工业园区举办法律咨询活动,重点宣传《人民调解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让普法走进企业,共建和谐劳资关系。
(三)专项活动法制宣传
一是“两委”干部“换届选举”的法制宣传工作。在今年换届选举期间,利用网络、横幅、展板、宣传栏、广告牌等载体,重点宣传《宪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村民委员会选举法》等法律法规,保证了换届选举期间的风清气正。
二是“大运安保”的法制宣传工作。结合社区矫正及安置帮教工作开展普法,派发《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信访条例》等与社会公共安全相关的宣传资料,实现了两劳人员在大运期间无犯罪无失控,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
三是在“6.
四是各类纪念日的法制宣传工作。以依法维权、依法办事和服务“三农”为主线,利用三八妇女节维权周、国际消费者维权日、全国禁毒日、世界人口日等纪念日活动,开展相对应的普法宣传。一年来,全县共举办法律咨询活动5场次,为各中小学校上法制课(讲座)430堂次,利用广播电视宣传8场次,举行禁毒图片展览活动20场次,印发各类法制宣传资料8000多份,出黑板报85期,出动法制宣传车35台次。
二、深化人民调解工作,维护社会和谐安定
(一)高度重视矛盾纠纷排查
全面展开人民调解矛盾纠纷排查,结合深圳大运安保工作,坚持定时组织各社区、企业调委会等相关部门进行一次全方位的排查摸底,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登记造册,建立完整的工作台帐。及时把握调处最佳时机,主动、高效组织调解,预防和控制矛盾纠纷的扩大和激化。
(二)切实做好人民调解工作
一是及时调整调委会成员,充实和建立村(居)调委会304个,建立企业调委会3个,建立调解小组1821个,调解员人数达1585人。二是各司法所对人民调解员进行了培训学习,全面巩固和更新知识。6月份我局组织了司法所专职人员骨干培训班,通过继续开展学习贯彻《人民调解法》进一步加强队伍的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建设。一年来全县基层司法所分期举办培训班20多场次,培训调解员1585人次,基层调解队伍的整体素质、法律知识、业务知识有了明显提高。截至12月,各级调解组织调处各类纠纷1020宗,成功调处1000宗,防止纠纷引发自杀12件,防止民转刑案件17件,制止群体性械斗27件,制止群体性上访36件,全县没有一起因调解不及时而引发的刑事案件,纠纷调处率100%,成功率达98%。
(三)积极投入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工作
进一步加强“部门联动”的调处方式,充分发挥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专业优势,选派律师到县外来务工人员维权办公室值班接待,及时、妥善处理群众信访案件,参与疑难、复杂矛盾纠纷调解。今年来,我局参与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工作共收到群众来信来电389件,均已回复;参与接访涉法涉诉案件12宗,接待人数350人,均已解决,做到充分利用法律知识认真为群众排忧解难,防止矛盾纠纷激化。
(四)加强法律服务工作的指导和管理。
一是严格执业准入制度,加强执业管理,做好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年审工作。二是拓展服务领域,提高服务质量,做好法律服务进农村进社区工作。一年来,全县15家法律服务所担任法律顾问341家,受理纠纷245宗,代理116宗,代书365宗,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89宗,办理法律援助15宗,解答法律咨询780人次,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779万元,为发展经济、维护稳定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三、扎实开展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构建和谐社区管理模式
(一)社区矫正工作开创新局面
2011年是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建设推进年,我局自去年接手社区矫正工作以来,迅速成立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完善各项工作程序;调查摸底、跟踪落实,查找对象;采集个人信息,建立档案;规范文书格式,提升管理水平;部门之间密切配合,社区矫正工作开展顺利。今年6月,举办了全县社区矫正工作培训班,邀请了市局社矫科诸林华科长授课,局社矫股针对本县的工作实际,对今年工作认真作了部署,培训班达到了预期目的。今年我县共接收社区矫正对象114人,解除33人,现有对象81人。市社区矫正工作专项活动检查组在11月份到我局检查验收社区矫正工作时,对我县社区矫正工作表示很满意,被检查的的六个项目都得到了好评。
(二)强化安置帮教工作
一年来,我们主要是从健全机构、建立网络、完善制度入手,建立和健全档案管理,促进安置帮教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对所有“两劳”回归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及时跟踪掌握他们的生活情况,工作情况,订立帮教人员责任书,有效监督和管理“两劳”人员的回归动向。加强信息联动,降低重新犯罪率,提高安置率。今年两劳回归人员243人,签订帮教合约书62人,安置率为100%,重新犯罪率为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较好地维护了基层农村的社会稳定。
(三)推进大运安保工作
今年8月份,我局转发了省综治委《关于做好深圳大运会期间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通知》到各司法所,要求各所对此项活动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落实,分阶段启动了大运安保两类人员监控每周、每日一报工作制度,及时掌握实时动态;每半个月进行一次全方位的排查摸底,建立完整的工作台帐,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努力为实现“平安大运”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四、提升法律服务质量,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一)提供法律服务
今年,我局紧紧围绕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首要任务,积极主动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推进我县的普法依法治理进程。一是积极引导基层法律工作者和律师参与到经济社会发展中,服务重点建设;二是引导律师参与县领导接访活动、当好党政领导的法律参谋,妥善处理涉法信访突出问题特别是重大上访事件,引导群众通过法律途径表达合法诉求。一年来,全县律师陪同领导到信访部门参与接访,并按县综治信访维稳中心要求组成研判小组进驻信访局,为上访群众解答法律疑难问题近370件,全县律师事务所共担任县、镇政府及其部门、企事业单位、其他经济组织法律顾问26家,办理刑事辩护案件17件,民事案件代理82件,行政案件代理3件,非诉讼事务代理7件,共涉及财产标的额1200多万元,为当事人挽回损失840多万元。
(二)构建法援体系
一是积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确保法律援助工作的协作配合,有效发挥法律援助在相关工作中的职能作用,扩大法律援助的覆盖面。二是规范法律援助机构管理、人员管理、经费管理、案件质量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对法律援助咨询、申请、受理、审批、办案过程、质量评估和办案补助标准等方面都作了严格的规定,实现了法律援助工作的“四个统一”。三是通过电视、广播及报纸等媒体,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力度,延伸并指导、监督基层法律援助网络机构。据统计,今年全县律师担任各类案件辩护及代理141宗,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3宗,接待来信来访法律咨询500多人次,办结市县领导批转信访案件12宗。
(三)积极开展公益法律活动。
一年来,我局致力于探索建立“司法行政机关主导、法律服务行业实施、社会支持参与、个人志愿奉献”的公益性法律服务机制。积极参与法律宣讲团、法律六进、主题实践活动以及各类法律咨询等公益活动,结合实际为当事人提供上门、缓收、减收、免收等优惠和服务,着力解决群众难题,促进社会和谐。
(四)拓宽公证业务,发挥公证窗口服务作用。
一是我县公证处积极参与县政府招商引资项目相关工作,为我县经济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如从今年6月份开始,县公证处参与东江源项目的征地拆迁公证工作。对被征用拆迁户的财物进行证据保全,确保了该项目征地拆迁工作的顺利推进。二是改变以往公证业务常规,开拓公证案源。如典当标的抵押物的公证业务,不仅增加了公证费收入,也开拓了此项业务的发展。一年来,我县公证处共办理了各类公证400多件(其中涉外公证61件),无错证,无假证。
五、强化队伍建设,提升业务素质
(一)加强思想建设
一是以“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为主题,以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为内容,根据我县司法行政工作的实际,积极开展了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二是组织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的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引导领导干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和廉洁从政、依法行政的自觉性;三是深入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加强组织建设
一年来,我局着力于加强队伍培训和管理,全面提高司法行政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抓好队伍的初任培训、任职培训、更新知识培训、业务培训等各类培训工作,建立干警培训考核机制,将培训情况作为群众评议和组织考评的重要依据。一是做好干部培训工作。为贯彻落实县委组织部《关于举办全县乡镇、县直单位干部信息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的通知》(东组通[2011]4号)精神,我局对全体干警进行了信息能力提升培训。二是拓宽选人用人渠道,用人以德为先,今年局机关共选拔任用副局长1名,组织调任纪检组长1名,公开招考、录用基层司法所公务员3名。三是激励机制健全,积极开展立功创模活动。今年,我局被东源县委评为2011年“七一”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叶炳根、郭伟平同志荣获市司法局“个人三等功”;江维东、叶国强和张观华被县委被为 2011年“七一”表彰先进共产党员。
(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切实抓好思想道德和廉洁自律教育、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违纪违法案件查处和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建立健全了惩防体系。二是根据县委组织部《转发<关于以“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发扬密切联系群众优良作风”为主题开好2011年度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的通知》(东组通[2011]29号)文件精神,召开了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三是组织学习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市县镇党委换届工作、严肃换届工作纪律的有关文件,保证我县“两委”换届期间的风清气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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