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川县公证处通过调解平息了一起因继承引起的纠纷
发布:2015/12/14 来源:本网讯 作者: 浏览量:1398
今年8月下旬,两个余姓兄弟来到县公证处,反映了弟媳叶××弄虚作假,把父亲遗有座落在龙川县老隆镇中山东路57-4号的二层砖木结构房屋通过办理继承公证占为己有,并要求公证处给予协助调解处理此事,否则将诉至法院。当时公证处主办公证员接待了他们,首先安抚了他们的情绪,后经了解,得知叶××于2011年4月在其家公余××生前单位及户籍地派出所出具了证明,证实其家公余××的家庭成员情况证明,后到公证处申请办理继承公证,据该证明称:其父亲婚后仅生育男孩(叶××的丈夫)一人,公证处根据这一事实,为她出具了继承公证书。今年6月份,两个余姓兄弟从侧面打听了该事情,又从父亲生前单位出具了另一份证明,证明中注明他们的父亲婚后共生育有三个男孩,开具证明后找到叶××商量,责备她隐瞒事实,骗取公证书,侵犯了他们的合法权益,叶××不让步,几次协商无果,才出现了开头一幕。
9月上旬,我处根据余姓兄弟反映的情况,派员下到他们父亲的生前单位,经调查核实,二份证明均为该原单位出具,证明中的内容却不一样,根据该单位的人事档案,证实余姓兄弟提供的证明是真实的。公证处人员当时即责成该单位出具假证明的危害性,如果处理不好会给他们的家人造成伤害,失去亲情甚至对簿公堂。该单位办公室负责人也承认了过错,并表示今后不会再出现这样的情况。
11月19日上午,我处几经周折,把相关当事人叫来公证处,对他们反映的情况据理说法。起初,叶××失夫之痛还没消失,痛哭流涕倒出了苦水:首先我向两位兄长及公证处人员当面表示道歉,虽然我有过错,但在父亲病重期间,卧床不起就达6年之久,你们兄弟均在广州、惠州工作,父亲的饮食起居,全靠我一人赡养、照顾。你们兄弟也曾表态过,待父亲死亡后,这二层房屋就归我儿子继承,说到这里,叶××就更加伤心。余姓兄弟无言以对,气氛一时僵持着,我处趁机叫叶××转到另一办公室,并及时对两位余姓兄弟进行劝说,问及叶××讲的是否真话,这时做兄长的说话了,刚才婶子讲的话都是事实,她服侍老人无功劳也有苦劳,但当时房价在5万元左右,现在却值20余万元,说什么也是父母留下的,我们多少也得分一点吧!再则,最让我们伤心的是她瞒着我们偷写证明,说父母就生了一个儿子,我们算什么,这明显是伤天害理行为。公证员对余姓兄弟也进行了劝说,你婶子固然有错,但对你们的父亲尽孝尽终,你们没有异议,再则你们曾口头承诺该房屋给她的儿子继承,接着又对叶××进行了批评教育,这样弄虚作假,伤害了亲情,越过了法律底线,这是一种非常愚蠢的做法。通过公证处同志耐心的劝导,于情于理于法的说服教育,促使他们达成了和解协议,双方约定,该房屋如在日后拆建或转让,余姓兄弟得二分之一,叶××及其儿子得二分之一。离开公证处时,双方握着公证员的手说:给你们添麻烦了,对不起,如果没有公证处的调解,我们真的有可能对簿公堂,你们是老百姓的贴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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