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对社区矫正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工作,切实提高社区矫正服刑人员教育、改造、管控质量,预防其重新违法犯罪。2015年10月29日上午,船塘司法所工作人员组织社区矫正人员集中教育学习和法律知识考试。集中教育学习会上,船塘司法所所长叶国强客观地指出了矫正人员近一段时间在接受监督管理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强调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端正态度,严格遵守各项管理规定,以实际行动矫正自己的行为。并结合当前的安全管理形势,有针对性的进行警示教育,对矫正人员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一是要求矫正服刑人员要进一步树立在刑意识,在社区服刑期间,思想上不能放松,要记住自己的特殊身份必须接受刑罚处罚,自觉接受教育改造;二是进一步服从管理,矫正服刑人员要按照社区矫正要求,服从司法所矫正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三是要进一步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社区矫正的有关管理规定,积极参加集中学习教育和公益劳动等各项活动。而且在今后改造中,要提高思想觉悟和法律素质,提高对社区矫正的认识,端正参加社区矫正的态度,摆脱犯罪思想和不良行为方式,树立新的道德品质和守法意识。
会后,船塘司法所还组织社区矫正人员进行了法律基本常识考试,考试采用开卷方式,考试时为90分钟,卷面满分为100分。结合矫正对象文化素质特点,考试题型以单选题、是非题为主。考试内容紧扣《刑法》《社区矫正实施办法》,重点突出刑法处罚及接受矫正法规知识。考试过程中,矫正对象以答题应试的方式,深刻学习了法律法规知识,进一步明白了每天、每周、每月、每季度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以及违反规定可能被扣除分值、警告,甚至被收监执行等的处理情况;进一步明确了请销假办理、家庭重大变故报告等规定。考试过程中,考场秩序良好。
考试结束,船塘司法所工作人员叶武青同志针对矫正对象反映的具有共性的疑难问题进行了详细讲解,及时给予了答复,对错误的认识理解进行了及时纠正。
通过组织考试,加深了社区矫正对象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与理解。同时,从思想上也给以了警示,强化了社区矫正对象的服刑改造意识,有利于社区矫正对象早日回归社会,顺利融入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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