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依规调解 保一方平安稳定
发布:2015/9/7 来源:本网讯  作者:东源县司法局蓝口司法所  浏览量:1571 

2015822下午15时,蓝口镇应急办突然接到有人安装水电发生触电意外身亡事故,家属情绪十分不稳定,极有可能发生群体性案件。镇领导指派蓝口司法所工作人员参与案件调解。蓝口司法所工作人员在得知情况后,于2015823立即到场了解情况,经了解:死者叫张某京,男,未婚,受雇于包工头在为蓝口镇某小区安装水电时发生触电意外致身亡。在经派出所调查定性为意外事故非刑事案件后,蓝口司法所立即召集双方进行调解,因双方对是否定性为工伤及赔偿金额计算方式存在争议,鉴于此情况,该所向双方当事人提议邀请驻村法律顾问对案件定性及赔偿金额进行解释。在2015824上午,经驻村法律顾问和司法所工作人员对双方当事人提出问题详细解答,双方当事人对案件定性有较为明确理解,均认为人身损害,计算标准按人身损害计算,但死者家属提出要80万元赔偿金,双方再次对赔偿金额进行争执,见调解无果,司法所工作人员安抚双方情绪再约定2015828再次进行调解。2015828,司法所工作人员再次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因死者系家中唯一儿子及双方当事人是本村人,司法所工作人员对双方当事人晓之以理,依据法律标准,耐心细致做双方当事人思想工作,当事人双方最终同意以48万元赔偿金额和解并达成协议。

此案经多方努力,在司法所耐心细致调解及村法律顾问专业法律解答,以最快速度、最和谐方式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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