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心司法所成功调解一宗群体性的土地纠纷
发布:2015/8/21 来源:龙川县司法局  作者:  浏览量:1452 

 

2015年四月初,田心镇党委、政府要求司法所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一宗群体性的土地纠纷。据查,这是一宗涉及22户近200人的土地租用合同纠纷,涉及面广,案情复杂,且由于发生纠纷的土地以前属于坑田,大部分已荒芜,租用的土地面积双方亦有争议。因此,在着手进行深入调查前,田心司法所人员即提出要制定较周全的调查方案,有步骤、有方法、有针对性地开展调查。
本宗土地纠纷是田心镇松林村邹某在经营自来水厂过程中,由于蓄水用地占用了其本村下新屋小组22户农户在长坑里大部分已经荒芜的农田,部分农户发现农田被占用即与水厂经营者邹某交涉。经协商,邹某与大部分农户通过口头约定,签订了用水田作为自来水厂蓄水池的租赁合同。后由于各种原因,自来水厂一直未能正常履约。农户于今年三、四月份分别通过到县信访局上访、致电广东省国土厅进行反映此纠纷。
在接案后,田心司法所工作人员会同田心镇有关部门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查了解,共计核查此前签订的合同15份、调查人数27人次并形成27份调查材料,同时邀请了县国土局测量队和田心国土所到现场进行勘测,咨询了专业律师。在基本掌握案情后,耐心细致地做思想工作,通过召开十余次协调会,双方终于达成了一致意见,重新签订了一份新的租赁合同。现双方已经履行合同,成功化解了一宗涉及面广,涉及人数众多的土地纠纷案件,避免了一起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有效地化解了矛盾,维护了农村的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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