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普法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河源市第六个五年普法规划》,紧紧围绕我市“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依法治理工作,为全市实施“四大战略”,推动“三大崛起”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一)、深入学习宣传宪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进一步学习宣传宪法,教育和引导公民树立宪法意识,增强公民的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民主意识,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突出抓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学习宣传,引导广大公民牢固树立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社会主义法治核心理念,自觉参与法治实践;突出抓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引导人民群众依法参与国家和社会管理各项事务,自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二)、深入学习宣传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法律法规。紧紧围绕我市“十二五”经济社会规划发展要求,学习宣传关于宏观经济调控、产业结构调整、投资结构优化、财政金融税收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和保障经济转型升级;学习宣传资源节约和管理、环境和生态保护、节能治污减排、低碳循环经济、防灾减灾等法律法规,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学习宣传推进科技进步、加强自主创新、人才流动管理、知识产权保护等法律法规,促进创新型社会建设;学习宣传农村土地管理、农业支持保护、农村民主管理和农村金融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学习宣传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和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相关法律法规,促进城乡和区域协调发展。
(三)、深入学习宣传与“三打两建”行动相关的法律法规。根据省、市开展的打击欺行霸市、打击制假售假、打击商业贿赂,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市场监管体系为主要内容的工作部署,积极开展与“三打两建”行动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要以《刑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合同法》等相关法律知识为重点,不同行业要根据不同对象开展主题宣传活动。为营造良好“三打两建”行动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四)、深入学习宣传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社会保障、住房改善、医疗卫生、社会救助、收入分配等法律法规,促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学习宣传劳动就业、劳动合同、劳动争议处理等法律法规,促进建立和谐劳动关系;学习宣传房屋拆迁、医患纠纷、土地征用与补偿、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等法律法规,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学习宣传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抗灾救灾、公共卫生等法律法规,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学习宣传法律救济、法律援助以及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特定群体和弱势群体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五)、深入开展法治县区和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经过几年来的努力,我市法治县区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2012年我市要继续深入推进创建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创建活动的具体落实措施,细化评价标准,完善工作机制,扎实稳妥地推进创建活动;认真执行民主法治村(社区)考核办法,加大创建考核力度,及时总结“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的经验,充分利用各种途径加大对法治创建典型经验的宣传,扩大创建成果,为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建设夯实基础。
二、加强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促进全民法律素质的提高
(一)、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法制宣传教育。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作为普法工作的重中之重抓实抓好,引领全民普法不断深入。继续坚持党委中心组学法、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学法考试等主要学法形式。促进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普法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不断增强公务员学法用法的实际效果。市普法办拟在年底组织一次干部职工学法考试,以考促学、以学促用、市直各部门可与普法办协调,由普法办安排部门专业法列入今年普法考试内容。
(二)、加大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以培养法治观念养成遵纪守法良好行为习惯为目标,建立一批青少年法制教育示范基地,加强对中小学法制副校长的培训和管理,不断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网络。
(三)、加强企业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积极探索建立企业学法用法评价和评估体系,联合国资、经信、税务、工商等部门,组织开展“诚信守法企业”创建及评比活动,不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管理的能力。
(四)、加强农村居民法制宣传教育。以增强村居民法律观念,培育崇法守法社会风尚为目标,以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创建“民主法治村”、“民主法治社区”等活动为载体,以人民调解法和禁毒等主题宣传为契机,开展“法律进乡村”、“法律进社区”活动,激发广大农民学法热情,加大新型农民培养力度,促进社会治安和谐稳定。
三、加强领导,部门协调,确保法制宣传教育取得实效
(一)、加强领导、健全制度。各级党委要切实加强领导,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综合评价体系,纳入维护稳定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要及时调整完善各级普法领导机构,明确领导职责,保障“六五”普法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的落实。建立健全法制宣传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为落实“六五”普法规划提供有力保障。
(二)、整合资源、部门协调。利用社会力量是普法工作的客观需要,普法工作不是司法部门单一的工作,而是一个系统工程。因此要建立包括法制宣传职能部门、司法部门、行政执法部门、大众传媒、社会团体和普法志愿者队伍在内的、上下联动的宣传网络,通过建立完善的工作机制、整合社会资源,有效地扩大宣传面,提高社会影响力。
(三)、创新形式、确保成效。充分利用各种新兴媒介开展普法。在传统的图片展览、知识竞赛、上法制课等形式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利用新兴媒介如短信、飞信、微博等开展普法宣传,有条件的县区可开通普法网站,及时更新普法知识及动态。加大普法电子屏网、法制宣传栏、法制教育基地建设的力度,努力扩大普法覆盖面。
(四)、加强培训、提高素质。配齐配强法制宣传教育部门工作人员,加大普法骨干培训工作力度;健全充实各级讲师团,组织开展培训和经验交流,加强工作指导;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普法志愿者活动,发展壮大志愿者队伍,建立健全普法志愿者管理制度,组织开展普法志愿者培训;协调有关新闻主管部门加强指导和规范,通过理论学习、业务培训等途径,提高法制新闻工作者的综合素质,增强法制新闻宣传的吸引力、感染力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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