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调研我县《人民调解法》贯彻实施情况
发布:2015/5/21 来源:本网讯  作者:  浏览量:2222 

 

 

 

5月20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赖少雄率队调研我县《人民调解法》贯彻实施情况。副县长、公安局长张超云与县政法委、检察、法院、司法、财政、信访、卫计等部门有关负责人参加了座谈。

在县司法局六楼会议室座谈现场,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吴小虎受张超云副县长委托代表县政府作《人民调解法》实施情况汇报,县政法委、公安、检察、法院、财政、信访、卫计等部门也分别就实施《人民调解法》相关情况作了汇报。

人大调研组对我县实施《人民调解法》工作中所做出的努力给予充分肯定,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一是加强领导和强化指导,进一步推动《人民调解法》贯彻实施,推进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二是积极做好人民调解经费等各项保障政策的落实;三是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特别是加强镇村人民调解员的充实和培训工作;四是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广泛参与的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格局,把人民调解工作纳入到依法治县、平安建设、文明创建及新农村建设中去,为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环境。

据了解,自2011年初以来,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受理各类纠纷案件总数3996件,成功调处3952件,调解成功率98.9%,制止群体性械斗14件,制止群体性上访15件,基本上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纠纷不激化”的要求,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座谈会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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