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粤春雨”公共法律服务志愿者队和平分队成立
发布:2014/12/5 来源: 作者: 浏览量:2978
为加快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法律服务,实现公共法律服务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的多元化,根据省司法厅《关于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志愿者活动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我县于2014年12月1日正式成立了“南粤春雨”广东省公共法律服务志愿者总队和平分队,县司法局局长吴小虎同志亲自担任分队队长。目前志愿者人数有28人,其中公证、法援、律师等专业人士10人,是一支年轻、有生气并具备专业法律知识的队伍,是我县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工作、弘扬法治精神的“生力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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