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东源县黄村镇黄村坳村邹学雄 - 河源市律师协会
河源“法律明白人”典型事迹① | 东源县黄村镇黄村坳村邹学雄
发布:2024/10/24 来源:河源司法行政  作者:  浏览量:265 

 

邹学雄,是黄村镇黄村坳村的一名“法律明白人”。他深刻认识到调解工作和法治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当好“法律明白人”队伍的“火车头”,勤勤恳恳、扎扎实实做好本职工作,认真完成各项任务,以坚持与热爱诠释一名基层“法律明白人”的责任与担当。

一、热心调解工作,他是人民群众“解忧人”

负责调解工作以来,邹学雄总是耐心倾听每一位村民的诉求,无论大小事务,他都认真对待,从不敷衍了事,他时常一个人奔走在田间地头,出入于群众院落,一旦出现家庭矛盾、邻里纠纷、土地纠纷等,村民往往都会寻求他的建议和帮助。每当发生矛盾纠纷之时,邹学雄总是第一时间出现在现场,深入调查了解,运用自己的法律知识和调解技巧,耐心细致地做双方的工作,促成矛盾纠纷得到圆满化解。

2023年某月的一天,黄村某温泉民宿发生一起未成年人溺亡案件,死者为本地人。事件发生后,镇党委、政府迅速反应组织协调,但短时间内温泉民宿方与死者家属方对于死者溺亡相关赔偿金额的意见难以达成一致,遂发生矛盾纠纷。邹学雄得知此事后,第一时间赶赴调解现场,通过面对面做各方当事人的思想疏导工作,从情、理、法三个角度,与双方当事人逐一沟通,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结合法律规定,一方面建议家属代表一方不要情绪化地提出解决方案,在法律框架内进行协调,另一方面从人道主义角度劝导温泉民宿方理解死者家属悲痛情绪,引导双方当事人在适当考虑对方经济状况的前提下对赔偿数额进行协商。经过多次调处,最终促成双方就死者溺亡相关赔偿金额达成一致意见。几年来,邹学雄调解矛盾纠纷案件30余宗,赢得了村民的一致好评。

二、积极开展普法,他是法律法规“宣传员”

为增强村辖区内村民的法治意识,邹学雄充分发挥人熟、地熟、事熟三大优势,结合农村普法的特殊性,在进村入户过程中,他的手上总是拿着宣传折页,抓住一切机会,随时随地向村民普及法律知识,群众需要什么他便普及什么,把“讲条文”变为“聊家常”,以真实案例释法,向村民重点宣传民法典、土地管理法、森林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与农民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把实用的、村民爱听的法律法规知识送到他们身边。平时在调解案件中,邹学雄也会通过“在调解中普法”的方式,通过调前讲法、调中明法、调后析法,向矛盾当事人普及法律知识,引导村民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劝导双方学会运用法律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将调解与释法明理相融合,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事,让辖区群众在每一起矛盾纠纷化解案件中都能汲取到法律知识,实现“1+1>2”的效果。

 

三、强化法治意识,他是学法用法“带头人”

“我们自己首先要做知法懂法的明白人,增强法律素养、坚持依法办事,才能更好地为村民服务,得到村民的信任。”邹学雄认为,要处理好居民之间的矛盾纠纷,就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和把握,注重在法律框架下研究解决问题。深知知识储备的重要性,他的桌上总是放着一本民法典,为了更好地为群众普及法律,在工作之余,他坚持自学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为熟练讲解法律法规,当好群众学法用法的“领头雁”,他还积极参加法律明白人培训,不断从实践中提升自身的法律知识和法律水平,提升自己的业务水平,做到学以致用,真真切切为民办实事。

农村工作错综复杂,“法律明白人”邹学雄带头做表率,一直以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开展乡村工作,在基层这个广阔舞台上用真学实干的态度、关切民情的情怀,引领着身边人,做好法律明白事,真正做到了尽职尽责,以坚持与热爱诠释一名基层“法律明白人”的责任与担当,为法治乡村建设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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