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设立首批6家市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
发布:2024/8/22 来源:河源司法行政  作者:  浏览量:457 

 

为进一步健全我市立法工作机制,深入推进民主立法,提高立法质量,近日,市司法局围绕近年来我市立法实践需求,综合考虑选点条件、设点意愿和广泛性等因素,组织县(区)推荐、材料评审和实地调研考察,并经市政府审定同意,选定源城区源西街道康乐路北社区居民委员会、源城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合会、龙川县工商业联合会、紫金县黄塘镇人民政府、和平县工业园企业服务中心、广东新丰江律师事务所等6家基层单位作为第一批市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

立法基层联系点是立法机关依据立法工作和实践需要,在基层设立的协助收集、反映人民群众对立法工作相关意见和建议的固定联系单位或者组织广大基层群众和社会各界人士表达立法诉求的重要载体党的二十大报告对“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做出全面部署,特别强调要“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工作机制,建设好立法基层联系点。”我市建立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重要体现,是践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

 

市司法局调研组在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龙川县工商业联合会进行实地调研座谈

 

市司法局调研组在市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和平县工业园企业服务中心进行实地调研座谈

市司法局在遴选市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的过程中始终坚持以下原则:一是立足基层。确保联系点能够发挥身处基层第一线、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原汁原味”反馈基层声音,打通民意“最后一公里”。二是广泛覆盖。选取联系点覆盖基层政府机关、基层自治组织、群众团体、法律服务机构等多个领域,具有开展立法意见征集工作的代表性和广泛性。三是注重实效。选取联系点在队伍配备、软硬件设施、专业能力等方面具备为政府立法工作提出或收集意见建议的基础条件,能够为表达基层群众立法诉求、汇聚民意民智提供有效平台。

下一步,市司法局将不断健全市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工作机制,做好联系点组织协调、联系服务、培训指导等工作,全面客观收集基层的意见和呼声,充分发挥市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民意“直通车”作用,推动行政立法全过程人民民主进一步走深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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