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县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第五次会议
发布:2023/12/27 来源:河源司法行政  作者:  浏览量:1112 

 

为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提升和平县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12月27日,和平县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第五次会议。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执法协调小组组长谢火桥出席会议并讲话,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执法协调小组副组长卢勇舟主持会议

 

会议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县政协副主席、县司法局局长周娟通报了和平2023行政执法工作情况,对下一步工作进行部署安排。2023年,和平县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稳步推进,“粤执法”平台办案件量有了较大的提升,在深入推进行政执法、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取得了一定工作成效。

会议指出,行政执法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体现政府的依法行政水平,要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要围绕中央和省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和市县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的部署要求,紧密结合和平县行政执法工作实际,齐抓共管,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的更大突破

会议强调,行政执法工作要聚焦重点,全力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一是要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强化“粤执法”平台常态化运用。二是要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和能力建设,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大力推进包容审慎监管。三是要做好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后半篇文章”,做好行政执法职权下放和承接工作。四是要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持续加强教育培训,不断提升各级行政执法队伍能力素质,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典型案例指导制度,发挥典型案例指导作用。

会议要求,各行政执法单位要强化履职担当,深化执法理念、提高执法能力、强化执法监督,加强执法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不断提升行政执法效能。

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成员各镇、有关单位分管行政执法的同志共40多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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