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司法局到紫金县开展《河源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立法后评估调研工作
发布:2023/12/1 来源:河源司法行政 作者: 浏览量:893
为切实做好《河源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立法后评估工作,掌握《办法》的制定质量和实施效果,《办法》立法后评估工作小组联合广东金融学院组成调研组。11月30日下午,由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郭周正同志带队,调研组一行12人到紫金县龙窝镇开展实地调研并召开了座谈会。
座谈会上,龙窝镇人民政府及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住建局、县司法局等相关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和工作实际提出了农村住房建设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与会人员围绕农用地转用、农村住房建设审批程序、自然保护区划定范围修建住房、户口外迁人员返村修建住房等实务问题进行了热烈讨论,并与龙窝镇村民代表及村干部代表进行了深入交流。
调研组一行充分肯定了紫金县在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方面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效,并表示将认真梳理、研究、吸纳座谈会上各单位和村民代表所提的意见建议,在原有基础上细化标准,结合实际进一步修改完善《办法》,增强法规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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