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直面当事人诉求 助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发布:2023/11/24 来源:河源司法行政  作者:  浏览量:865 

 

11月23日,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原告紫金县柏埔镇某经济合作社不服河源市人民政府复议决定提起行政诉讼一案,副市长谢春艳作为市政府负责人出庭应诉。

庭审前,副市长谢春艳对案件事实、证据以及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了全面了解和深入研究,为出庭应诉做准备。庭审中,原、被告双方围绕争议焦点对被诉行政行为的法定职权、程序、事实认定以及法律适用等,进行了举证质证,副市长谢春艳认真听取原告提出的诉求和申辩理由,就行政争议发表意见,直面回应原告提出的有关问题,力促矛盾纠纷实质化解,充分履行了行政机关负责人的应诉职责。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将择期宣判。

副市长谢春艳表示,市政府高度重视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不断畅通渠道、规范流程,积极发挥行政复议便民为民和行政诉讼公正高效的制度优势,全面提升行政复议和出庭应诉工作质效,既确保政府权力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有力维护公民合法权益,也有效增强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观念,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接下来,河源市人民政府将立足新发展阶段,持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强出庭应诉与审判工作的协调配合,通过行政复议应诉培训、旁听庭审等方式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能力,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出声出效果,力促行政争议高效实质性化解,全面打造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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