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源县在全市率先成立县级人民调解协会
发布:2022/4/25 来源:东源县司法局  作者:  浏览量:1311 

 

4月24日,东源县召开人民调解协会成立大会暨第一次会员大会,在全市率先成立了县级人民调解协会。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建辉,县司法局主要负责同志出席会议,全县人民调解员参加会议。会议由县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冯敏主持。

会议听取了协会筹备组对筹备工作的情况汇报,审议通过了《东源县人民调解协会章程(草案)》等四项文件草案,选举出协会第一届理事会及其领导机构成员、协会第一届监事会成员,现场举行了东源县人民调解协会揭牌仪式。

县司法局党组书记程春华对大会的召开表示诚挚的祝贺,并就如何做好接下来的工作提出三点意见:一是抓契机、谋新篇,发挥好协会作用。二是尽职责、善创新,传承和发扬“枫桥经验”。三是强队伍、解纠纷,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陈建辉在致辞中指出,东源县人民调解协会的成立适应了新时期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需要,是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人民调解指导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更好地推动人民调解工作的开展,调动广大会员的积极性,进一步发挥人民调解工作的职能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希望本届协会理事会不辱使命、不负重托,在司法行政机关的指导下,努力做好各项工作,推动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实现新的发展和跨越,为开创人民调解工作新局面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县政协副主席、县司法局局长张凌峰强调:全县人民调解协会及其全体会员,

一要切实推进矛盾纠纷化解。牢固树立宗旨意识,进一步提高调解质量,提高各类矛盾纠纷的调解率和协议的履行率,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二要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充分发挥协会的引导、监督、服务等职能作用,提高人民调解员依法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全面提升人民调解工作的服务质量。

三要完善工作运行机制。细化管理职责和措施,健全协会各项规章制度,提高工作规范化水平,充分发挥协会自我管理作用,逐步形成行政指导、业务指导和行业自律相互结合、分工协作、职能互补、共同促进的人民调解管理新格局。

四要做好人民调解宣传工作。善于学习、总结先进经验,挖掘、选树典型案例,积极宣传人民调解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组织和个人,树立人民调解工作的良好社会形象,不断扩大人民调解的影响力,开创新时期东源县人民调解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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