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正气,树新风!东源县举办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活动
发布:2022/4/15 来源:东源县司法局  作者:  浏览量:1730 

 

《反有组织犯罪法》将于2022年5月1日起施行,为进一步提升《反有组织犯罪法》的社会知晓率,汇聚全社会共防共治的强大力量,更好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打击黑恶势力,保护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4月15日,东源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普法办、县法学会联合灯塔镇党委政府举办东源县《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活动启动仪式。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张翼,县政协副主席、司法局局长、普法办主任张凌峰,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普法办、县法学会、灯塔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以及灯塔镇镇村干部代表参加了活动。

张翼在讲话中指出,国家制定、颁布和实施《反有组织犯罪法》,不仅是对既有防治有组织犯罪实践经验的系统总结,更是遏制有组织犯罪滋生,确保扫黑除恶有法可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

他强调,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学习宣传《反有组织犯罪法》的行动自觉。全县上下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学习宣传《反有组织犯罪法》的重大意义,把学习、宣传、贯彻和实施《反有组织犯罪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工作抓实抓好。

二要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法律实施的良好氛围。全县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针对不同群体,分类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多形式宣传教育,切实推动《反有组织犯罪法》进机关、进社区、进乡村、进校园、进企业。

三要强化组织领导,确保反有组织犯罪宣传教育取得实效。全县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好“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大力开展学习宣传《反有组织犯罪法》活动,形成宣传教育反有组织犯罪的强大合力。要健全和完善预防、打击和治理黑恶犯罪的工作机制,提升东源县反有组织犯罪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和专业化水平,持续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深入开展,更好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保持社会稳定安宁、国家长治久安,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活动现场,与会领导向村居代表赠送法治“大礼包”,工作人员向社区群众发放了各类宣传小折页及环保手提袋,解答群众法律咨询50余人次。

接下来,东源县将多措并举、集中发力,深入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提升全社会反有组织犯罪意识,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为东源县又快又稳发展,当好幸福和谐美丽河源建设的主力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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