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川县司法局督导社区矫正疫情防控工作
发布:2022/3/24 来源:龙川县司法局  作者:  浏览量:3117 

 

为切实做好社区矫正疫情防控工作,3月22日至23日,龙川县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勇带领社区矫正管理股人员到龙母、铁场、丰稔等司法所督导社区矫正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压实社区矫正疫情防控责任。

检查组一行查看了龙母、铁场、丰稔等司法所进出办公场所人员登记、测温、健康码行程码查询台账,听取了司法所关于社区矫正疫情防控的情况汇报,查看了司法所信息化核查台账和社区矫正对象疫苗接种情况。通过听取汇报和查看台账,发现个别司法所存在未按要求每天对全部在管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信息化核查,以及部分社区矫正对象未完成疫苗加强针接种的情况。

针对存在问题,检查组提出五点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社区矫正疫情防控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行立改,采取更加有效措施做好社区矫正对象的疫情防控;二要严格管理,落实制度,司法所要做好日常管控,每天开展信息化核查,准确掌握社区矫正对象行踪轨迹,严防脱漏管、越界和私自外出造成的疫情风险;三要严格审批社区矫正对象外出申请,非必要的外出申请一律不予批准,严禁社区矫正对象外出至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四要教育好社区矫正对象严格遵守各项防控规定和要求,减少人员聚集,认真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检测,动员符合条件的社区矫正对象完成接种新冠疫苗;五要根据疫情最新形势,适时调整或延迟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教育学习和社区服务,确需组织的,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通过测温、扫码、查行程码后再开展,社区矫正对象较多的所,应分批进行。

为抓实抓细疫情防控,龙川县司法局先后下发了《关于做好社区矫正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制定了《新接收社区矫正对象疫情防控工作指引》,对接收社区矫正对象、日常信息化核查、外出申请审核、重点人员排查等方面的防控措施作了明确要求,并统一购置了一万多元的疫情防控物资发放到司法所用于开展社区矫正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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