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情关怀 安置帮教送温暖 悔过自新 浪子回头金不换
发布:2013/12/23 来源:紫金司法简报  作者:紫金县司法局  浏览量:3046 

 

家住紫金县蓝塘镇石城村的黎某,2012年4月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在广东乐昌监狱服刑。黎某是家中的经济支柱,服刑期间,家里失去了经济来源,本不富裕的家从此陷入困境,其父亲在精神和经济的双重压力下不久病逝,妻子也因无力担负家庭重担撇下年迈多病的婆婆和不满十岁的弱智儿子离家出走,渺无音讯,一个完整的家变得支离破碎、一贫如洗。面对如此破败的家境,黎某万念俱灰,曾在狱中自杀未遂。
紫金县蓝塘司法所所长曾祥添同志了解到情况后,及时向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彭汉宏同志及镇领导反映情况,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帮教措施,从真情关怀、扶贫解困、思想帮教入手对黎某开展帮教工作。一是迅速与镇民政办协调为其弱智儿子申请办理了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每月享受120元的最高额度低保金,解决了生活上的燃眉之急;二是与蓝塘维稳中心的同志还捐款捐物,给黎某家里送去了650元慰问金和一些生活所需的衣和物,帮助其渡过眼前的难关;三是以书信方式及时与监狱中的黎某取得联系,把帮教工作向监狱延伸,对黎某进行思想帮教,宣讲法律,化解其思想包袱,希望其好好改造,早日回归社会。通过帮教,解决了黎某的实际困难,黎某有了极大转变,思想不再消沉,积极改造,于2013年8月刑满释放。
黎某回到家乡后,第一时间赶到蓝塘司法所报到,并当场跪谢司法所,声泪俱下地说是司法所救了他们全家。司法所曾祥添同志告诉他:是党和政府的关怀、是安置帮教政策好,使他及家人得到很好的救助。曾祥添还抓住这一有利时机对其进行思想帮教,语重心长地教育他一定不要关心他的人对他的期望,希望他抵御不良诱惑,自食其力,担负起对家庭的责任。同时,还对其进行就业引导,建议他外出打工挣钱养家,若不外出,司法所可协助其在本镇找工作。经过多次沟通教育,黎某对过去所犯的罪行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表示今后一定要改过自新,重新做人,不再做违法犯罪的事情,要靠勤劳的双手改变家里贫穷的面貌。现在,黎某靠自己压模具技能在外谋生,每月定期给母亲寄回足够的生活费。司法所每月通过黎某的母亲及村了解黎某的情况,以电话沟通的方式对黎某实施跟踪帮教,随时警示他要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目前,黎某表现良好,没有任何违法行为。
黎某的犯罪不但危害了社会,也给亲人造成了巨大的伤害,给家庭带来了重创。然而,在黎某心灰意冷、极度消沉之时,是蓝塘司法所向他伸出了真情之手,及时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给他,使他感受到了社会的温暖,把他从崩溃的边缘拉了回来。通过实实在在的感化、帮教,触及了他的灵魂,唤起了他发自内心的要弃恶从善、悔过自新的美好愿望,帮助他树立起了洗心革面、重新做人的信心,燃起了他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使他走上了堂堂正正的人生之路。事实证明,对黎某的安置帮教是成功的。通过对黎某的安置帮教,使社会的又一不稳定因素得到化解,使创伤得到修复,也消除了社会的又一对立面,为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和我县创建平安工程发挥了积极作用,最终实现了使黎某真心悔过、浪子回头金不换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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