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声音】新政策!特定从业人员可按规定享有工伤保险待遇权利!
发布:2021/1/27 来源:《法治声音》栏目  作者:  浏览量:1248 

 

近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出台了《关于单位从业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劳动者等特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的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将8类特定人群纳入了工伤保险参保范围,可由所在从业单位(组织)自愿选择为其单项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参保人员按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预计该政策惠及人群超过300万人将从今年4月1日起实施为我省“乡村振兴”战略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以及“广东技工”、“南粤家政”等重大工程提供有力支持保障

今天带大家继续看看《办法》的三大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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