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调解员调解工作规范化水平,提高调解员的政治、法律素养,切实增强调解员组织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能力水平,满足诉前调解工作的有关要求,促进纠纷源头治理和高效化解,9月4日上午,县委政法委、龙川县人民法院、龙川县司法局联合召开龙川县诉调对接工作推进暨调解员业务培训工作视频会议。视频会议主会场设在龙川县人大四楼会议室,各镇设立分会场,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张新发,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何火源,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黄建忠,各镇分管政法副书记,各司法所全体干部职工,专业性和行业性调解员代表,各镇、村(社区)人民调解员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议现场)
黄建忠主持了龙川县诉调对接工作推进会议,何火源介绍龙川县开展诉调对接的情况,并就如何开展好诉调对接工作提出了三点意见: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二要发挥职能作用,加快构建诉调对接一体化工作新模式;三要强化机制保障,努力实现诉调对接一体化取得新成效。
张新发就进一步推进我县诉调对接工作发表讲话,他要求: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不断增强诉调对接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政法系统各部门要在大力推进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工作大局中,充分认识到加强诉调对接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二是要强化工作措施,加快建立健全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在总结过去诉调对接工作的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以提质增效、构建诉调对接新机制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龙川县人民法院、龙川县工商业联合会关于建立龙川县民营企业民商事纠纷诉调衔接工作机制的意见》、《龙川县人民法院、龙川县司法局关于开展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的试点工作方案》、《龙川县人民法院、龙川县司法局关于开展律师调解工作的方案》、《龙川县人民法院、龙川县总工会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规范》、《龙川县人民法院、龙川县妇女联合会关于建立婚姻家庭纠纷案件诉调对接工作机制的意见》,充分认清、主动适应职能调整对调解工作带来的新挑战、新要求,切实履行法定职责,积极开创全县诉调对接工作新局面;三是要创新方式方法,进一步提升诉调对接精准化、一体化水平。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确保诉调对接多元化解工作各项任务落细落实,全面建设集约高效、多元解纷、信息共享的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学习运用“枫桥经验”;四是要加强宣传发动,营造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良好氛围。在诉调对接的推行过程中,要通过各类媒体多途径、多角度、多方式大力宣传诉调对接、诉前调解工作,向人民群众释明非诉解纷的特点和优势,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认知度、信任度和参与度。
(会议现场)
推进会后,召开调解员业务培训会议,培训会议由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黄伟琴主持。首先观看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曾贵芳解读一站式建设相关文件视频和信息公司技术员李成柱解读平台相关功能介绍及操作演示视频,对诉调对接工作流程、工作要求及司法确认的相关法律知识要点进行了详细了解。广东竞方律师事务所(龙川分所)主任黄伟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立法意义、人民调解“法律”化的重要转变、人民调解概念、人民调解的原则、规范和完善人民调解的制度、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人民调解的法律地位和效力及司法确认制度等方面进行详细的解读,并结合案例就如何做好调解工作进行了辅导。县司法局车田司法所负责人刘文艺对人民调解的程序和文书制作、调解方法及案例分析、常用法律法规进行了详细的讲解。重点提出:一是调解要留痕。从受理到调解终结,要做好受理登记、调解拍照、做笔录、纠纷现场图制作,要注意照片和图纸相结合,要认真制作调解协议书。二是“十”法解纠纷。1.抓住主题法;2.趁热打铁法;3.以案说法法;4.直接调解法;5.法治与道德结合法;6.换位思考法;7.思想问题与实际问题结合法;8.苗头预测法;9.模糊处理法;10.褒扬与批评结合法。并结合实际调解案例进行以案授法。三是调解不可违法。针对调解不违法、农村纠纷的特点,分享了常用的法律条文和规定。
(会议现场)
(观看曾贵芳解读一站式建设相关文件视频)
(黄伟授课)
(刘文艺授课)
培训内容丰富,案例生动,讲解精彩,使与会人员受益匪浅,为提高调解员的业务水平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会议的召开,有力地推动了我县诉调对接机制落地落实,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部门共同扛起了政治责任,紧密结合,相互支持,共同发力,为推动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开创法治龙川建设新局面,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和更好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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