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0年全县乡村振兴工作要点》的通知精神,龙川县司法局党组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充分发挥司法行政的职能作用,坚持“四个抓”助力推进乡村振兴战略。
一、抓农村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促进农村基层社会和谐稳定。
积极做好人民调解工作,充分利用镇、村(社区)调解组织,抓好农村矛盾纠纷的排查,坚持早发现早调解,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做到小矛盾不出村,大矛盾不出镇,有力地维护了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2020年上半年,受理农村各种矛盾纠纷444宗,调解444宗,成功调解428宗,调解率达100%,调解成功率达96.4%。
二、抓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促进农村形成浓厚的学法用法氛围。
充分发挥一村(居)一法律顾问的作用,使农民足不出户就能够享受到专业的法律服务,解决群众的法律需求,提高群众的学法用法水平。2020年上半年,顾问律师服务农村的总数1987件,其中接受法律咨询1538人次,提供法律意见书39件,参与人民调解4宗,上法治课405场次,受众人数达8600人次。
三、抓“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促进农村民主法治建设。
自2017年龙川县开展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以来,经过三年的努力,通过省有关单位的确认,全县357个村(社区)全部达到了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的创建标准,实现了“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全覆盖,有力地推动了农村的民主法治建设。其中2017年创建157个村(社区),2018年创建157个村(社区),2019年创建43个村(社区)。
四、抓示范性镇、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站(室)建设工作,促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按照市司法局的工作要求,将示范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建设当作一项民生实事来抓,投入近30万元,建设了11个示范性镇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和52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超额完成了市司法局分配我县的建设任务,进一步促进了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按照省司法厅的要求,统一规范了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的名称,平台的职能、指引、程序全部上墙公示,并设置了12348热线电话、微信公众号网络、邮箱、投诉电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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