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声音】预防和惩治性侵未成人犯罪,我们倡议……
发布:2020/5/7 来源:《法治声音》栏目  作者:  浏览量:1606 

  

本期嘉宾:黄莉  市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检察官

访谈主题:惩治和预防性侵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近期,媒体曝光了多起未成年人被性侵的案件,刺痛人们的神经,也引发社会关注和热议。这些惨痛教训为我们敲响警钟,加强未成年人性侵防范教育迫在眉睫。今天我们请来的嘉宾是河源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检察官黄莉同志,和大家一起探讨关于惩治和预防性侵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问题。

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严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严重违背社会伦理道德,对儿童、家庭、社会都造成了极大的伤害。如最近相关媒体报道的河南某幼儿园负责人涉嫌强奸4岁女童案、新城控股前董事长王某某涉嫌猥亵9岁女童案、青岛红黄蓝幼儿园外教涉嫌猥亵女童案等,触碰了道德底线,也触碰了法律底线,依法应当严惩。

根据广东省人民检察院今年发布的《广东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显示,2018年广东检察机关起诉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占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总数的32.33%,性侵类案件为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主要案件类型。也就是说,未成年人受侵害的刑事案件中,近三分之一是性侵未成年人的犯罪。实际上这类案件发生的数量可能更多,因为受一些传统观念影响,部分受性侵的孩子和家长忍气吞声,没有报案,没有进入司法程序。这一问题不容回避,我们必须加大惩治和预防性侵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力度。

在未成年人保护方面检察机关做了哪些努力

我们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对未成年人的特别保护,2013年,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明确规定对于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依法从严惩治。对于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我们检察机关旗帜鲜明,坚持零容忍态度,坚决依法严厉惩处性侵未成年人犯罪。为了更好地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检察机关更加重视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和开展相关工作,对包括性侵未成年人在内的各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行为,依法从严从快审查逮捕、审查起诉,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同时贯彻落实未成年人案件特别程序,注重保护未成年被害人隐私,建立集法律援助、心理疏导、司法救助等为一体的综合救助方式,关爱、保护、救助未成年被害人,保障其合法权益。比如对于被性侵的未成年被害人,我们检察官在办案过程中在征求监护人的同意后,会派出心理咨询师对被害人进行心理疏导,了解其身心发展状况,如果家庭困难,符合条件的,我们检察机关将依法对未成年被害人及其家庭进行司法救助,从各个维度帮助未成年人恢复正常生活学习,走出心理和生活困境。

预防性侵害未成年人方面作了哪些工作

对发生的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检察机关在严厉打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同时,也积极开展预防性侵害未成年人工作,尤其是加强对未成年学生的保护。最高人民检察院以预防性侵害学生、加强校园安全管理为主要内容,向教育部发出了“一号检察建议”,目前,各级检察机关和教育部门通过健全完善校园安全管理和预防性侵害制度、加强队伍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管理规定、开展预防性侵害教育等措施,正在共同落实“一号检察建议”,目的就是为了保护孩子的平安健康成长。

我市检察机关高度重视“一号检察建议”工作,在对近年来我市校园性侵犯罪案件专题调研基础上,积极向党委政府报告有关情况,紧紧依靠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检察机关和教育部门畅通沟通协调机制,联合出台了《河源市人民检察院、河源市教育局落实“一号检察建议”预防性侵害学生工作实施意见(试行)》,推动预防性侵害学生工作长效机制建设;市检察院和市教育局联合开展了预防性侵害学生工作专项调研督导活动,对全市40所学校进行现场监督检查,推动整改落实。今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还开展了各种形式防侵害“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44场,发放宣传手册7万多份,受教育学生近9万人次。对于这项工作,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张军检察长的指示,我们要“没完没了”、持之以恒地抓下去。

防范此类违法犯罪的建议

我们希望这种针对未成年人的罪恶越来越少,希望对未成年人的保护越来越完善。防范性侵害,孩子们要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身体隐私不可犯。首先要正确认识自己的身体,不能让别人随便看或者摸隐私部位,对于不喜欢的身体接触要坚决拒绝;对陌生人要保持警惕,不要随便跟陌生人走,也不要随便接受陌生人的邀请或物品。对熟悉的人也要保持一定的警惕,如果有熟悉的人侵犯你身体的隐私,也要表示拒绝。总之,当有人做出让你感到害怕、不舒服的行为时,一定要尽快远离这个地方和这个人。

第二,日常生活要注意。路上要结伴而行,夜晚不要独自外出,不要去偏僻人少的地方,比如无人管理的公共厕所等,不要与异性长时间待在密闭空间。

当然,坏人不会在脸上刻字告诉你他是坏人,有时候防不胜防,如果万一遇到的危险,就要记住下面几点:

第一,遇到危险巧应对。如果遇到危险要区分不同的情境合理应对,比如说在人多的地方,要理直气壮、大声清楚的喊叫,这样可以阻止对方的进一步动作,也可以吸引周围人的注意,寻求帮助,而在人少的地方就要智取,可以骗对方说要上厕所、妈妈就在前面等你等等。

第二,不向威胁来低头。不要向坏人的威胁妥协,遇到侵害后要及时告诉你信任的大人并报警,要相信我们的父母和司法机关有足够的力量可以保护你。

第三,保护证据寻帮助。不要急着清洗身体和衣物,要在家人陪同下报警,然后立刻到医院进行身体检查和治疗。

第四,走出阴影爱自己。如果不幸遭遇了性侵害,孩子一定要记住最重要的一条:这不是你的错!坏人侵害了你,这是坏人的错,要相信你还是原来美好的自己,尽快从恐惧羞愤的心理阴影中走出来

父母应该怎么做

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关爱,关注他们的需求、上网和交友情况,及时发现他们的异常,并对孩子进行科学的性教育,切实肩负起监护责任。这就要求我们家长首先要关心关爱孩子,及时注意观察孩子的变化。主要要观察孩子的以下方面:一是生理方面,身上有奇怪的伤痕,出现反常的身体不适;二是精神状态方面,性格发生转变,突然变得不爱说话、沮丧、爱哭,或者突然变得脾气暴躁、爱发脾气等;三是财产方面,突然多了许多东西,好像零花钱增多,但不是家人给的,孩子也说不出来路;四是成绩方面,成绩突然下降,忽然不喜欢上学,甚至为了避免上学而装病或逃学;五是社交方面,突然有恐惧感,不愿意出去,经常待在角落里。

总之,无论多忙,都要关注自己的孩子,一旦发现了以上的异常,要跟孩子核实究竟发生了什么,或者到外围了解相关情况。平时也可以通过小游戏、讲故事、谈心形式,教会孩子正确认识自己的身体,学会自我保护和寻求帮助,以及在侵害发生后一定要及时告知家长。

万一孩子不幸遭受了性侵害,家长要树立三个意识,第一是报警意识,第一时间报警,忍气吞声只会害了孩子,一味地忍耐会导致暴力的继续和升级,甚至让更多孩子受到侵害。司法机关遵循保密原则办理涉及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保护未成年人隐私。第二是证据意识,尽可能搜集、保留足够多的证据,不要急着让孩子洗澡换洗衣服,报警后及时陪同孩子到医院进行身体检查及治疗。三是关爱意识,家长在这个时候不能有消极的情绪,尤其不能因此责怪和打骂孩子,要给孩子安全感,尽量给他们最大的安抚,避免孩子的羞耻感。性侵对孩子的影响非常大,负面的影响可能会延续到成年以后,家长要关注孩子的心理,最好请专业人士进行心理疏导。

总之,家长必须给予孩子足够的支持,包括生理、心理方面的支持。家长是孩子的后盾,是孩子的避风港,只有家长表现得坚强、强大,孩子才能感觉到支持,才能走出阴影。必要时家长也可以寻求帮助,包括我们检察院、妇联等,我们可以给受害的孩子提供法律援助、医疗援助、心理疏导等等,努力把对孩子的不良影响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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