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和司法所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培训会
发布:2018/11/22 来源:九和司法所  作者:  浏览量:2367 

          为贯彻落实县人民调解工作会议决策部署,切实提高全镇人民调解工作的质量,1119日,九和司法所组织各村(社区)人民调解员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培训会。

会上,司法所工作人员为调解员阐述了如何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和如何规范制作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人民调解可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事人书面或者口头向调委会申请调解,并需明确给予当事人受理或不受理告知,针对主动排查的矛盾纠纷调委会可以主动介入调解;当事人经调解达成一致的协议,应要有两位调解员以上见证登记,协议可以口头方式或者书面形式体现,调解员需要告知当事人协议都具有法律效应,当事人需要有契约精神;调解不成功或当事人主动放弃调解的,调委会应该出具调解不成的书面材料,建议当事人到相应的部门寻求帮助。

针对九和镇从2017年至2018年,大型国家工程较多、土地征收涉及面广,山林、土地、邻里、欠薪等各类矛盾纠纷逐年增多的情况,司法所工作人员和各村(社区)调解员着重一同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广东省广东省林木林地权属争议调解处理条例》中土地山林权属的确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的相邻权的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如何维护劳动者相关权益的法律法规。

九和镇专职人民调解员魏百开同志就自身多年以来从事人民调解的丰富经验与大家交流学习,魏百开同志讲道:人民调解工作即艰辛又快乐,任何的矛盾纠纷我们调解员都需要深入矛盾当事人中了解当事人的诉求,耐心听取、细心分析、热心解答,我们是矛盾纠纷中的润滑剂,我们需要秉着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做到让一切矛盾大事化小,小事化无。

最后,各调解员纷纷表示,回去后一定要把学到的法律法规和魏百开同志的话牢记于心,并带入到今后的调解工作中去,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出色地完成好本职工作,为维护九和镇和谐稳定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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