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创建平安河源项目化推进实施方案
发布:2013/3/28 来源:  作者:  浏览量:3762 

为确保我市司法行政系统创建平安河源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取得实效,根据市委、市政府和省厅相关平安创建以及市局创建平安河源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制定本项目化推进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加快发展、建设平安、幸福河源和打造“广东绿谷”核心任务,以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维护社会稳定为核心,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切的公共安全、权益保障、公平正义等问题为主题,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为主线,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全面深入开展创建平安河源活动,着力在防范违法犯罪、化解社会矛盾、消除安全隐患上下功夫,实现社会管理和维稳工作的体制机制创新,更加主动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

二、组织机构

成立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创建平安河源的项目化推进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长:肖伟星,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吴慧先,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建辉,市司法局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

李文英,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黄金祥,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周正武,市司法局副调研员

卢思奇,市司法局副调研员

成 员:何杏明、诸林华、刘斌斌、吴荣、欧素娴、陈伟健、朱秋丽、肖佳、黄珊、周娟、杨江、刘剑锋、殷毅、黄惠忠、王海军、傅海波、俞畅明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由卢思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信息收集研判、上传下达、协调联络、检查督办等工作。

三、工作目标

创建平安河源工作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全面铺开,形成强大声势,创建平安河源工作运行和监督体系基本建立。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1月至3月):动员部署,项目启动。各单位、部门认真研究项目实施方案,成立项目实施机构,落实责任,分解任务,动员安排项目启动和宣传发动工作。

第二阶段(4月至10月):精心组织,有效实施。按照项目内容具体要求,切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并结合各自实际,创造性地开展经常性工作。

第三阶段(11月至12月):查漏补缺,考核验收。

五、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推进“全民守法、平安河源法制大宣传”工程

1.目标任务:创新普法方法和手段,依托河源司法行政网等网络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持续深入开展“全民守法、平安河源法制大宣传”,推进普法工作纳入综治考核并抓好实施

落实主体:市局宣传科,县(区)司法局。

时间安排:全年推进。

2.目标任务:深入开展法制宣传进机关、进乡村、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社区等“六进”活动。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和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者、村(居)、厂区人员等重点对象的普法工作。

落实主体:市局宣传科,县(区)司法局。

时间安排:全年推进。

3.目标任务:积极推进法治县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诚信守法示范企业等创建活动。扎实做好“六五”普法中期督查工作。

落实主体:市局宣传科,县(区)司法局。

时间安排:全年推进。

(二)项目名称:强化信息化建设

4.目标任务:切实抓好信息化队伍建设,将信息化人才纳入招录计划,做好政法网络二期建设项目资金,项目经费申报争取,做到有人做事、有钱做事。

落实主体:市局人事科、办公室,县(区)司法局。

时间安排:全年推进。

5.目标任务:运用刑释解教人员信息软件加强对全市刑释解教人员信息核查工作。

落实主体:市局基层科,县(区)司法局。

时间安排:全年推进

(三)项目名称:强化基层基础建设

6.目标任务: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司法所整体服务水平,并对全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情况进行检查。

落实主体:市局基层科,县(区)司法局。

时间安排:全年推进。

7.目标任务:促进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建设,推进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进基层行动,助力全市创建平安县(区)、平安乡镇(街)、平安村(居)、平安单位、平安家庭等“平安细胞”建设工程,积极探索化解矛盾纠纷在基层、优化法治环境强基层、整合服务保障资源到基层的模式、方法。

落实主体:市局基层科、宣传科、律管科、法援处、公管科,县(区)司法局。

时间安排:全年推进。

8.目标任务:着手构建“以司法所为主体,以村(居)委会工作站为纽带,以专群结合队伍为骨干”的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网络,将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融入到社区网格化管理之中,延伸到社区、村(居)委会自治组织。发挥司法所基层服务网络节点的效用,大力推进“五好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规范司法所日常管理和各项业务工作,强化人、财、物保障工作。

落实主体:市局基层科、社矫科、法援处、律管科,县(区)司法局。

时间安排:全年推进。

(四)项目名称:强化过硬队伍建设

9.目标任务:以建设过硬队伍为目标,以 “三化”建设和提高“五种能力”为主要内容,以优秀团队创建活动为载体,深入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形成司法行政优秀团队品牌,打造一支忠诚可靠、执法为民、务实进取、公正廉洁的高素质司法行政队伍。

落实主体:市局政治处,县(区)司法局。

时间安排:全年推进。

10.目标任务:着力增强队伍凝聚力、向心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推进“五好”领导班子建设,以“五好”班子带动团队建设。

落实主体:市局政治处,县(区)司法局。

时间安排:全年推进。

11.目标任务:严格落实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八项规定》,加强宗旨意识、群众观念和群众路线教育,把执法执业过程转化成服务群众的过程。

落实主体:市局政治处,县(区)司法局。

时间安排:全年推进。

12.目标任务:加强司法行政系统平安创建舆论宣传,提高广大群众对司法行政系统平安创建工作的知晓率、支持率、参与率。

落实主体:市局办公室、宣传科,县(区)司法局。

时间安排:全年推进。

(五)项目名称:提升法律服务水平

13. 目标任务:推动出台调节市直律师承办县区法援案件制度,推动全市法律援助力量均衡布局。

落实主体:市局法援处,县(区)司法局。

时间安排: 201310月底前完成。

14.目标任务:鼓励高校法律专业师生和群团组织中具备一定法律知识的志愿者参与法律援助工作,弥补现有律师专业人才紧缺的不足。

落实主体:市局法援处,县(区)司法局。

时间安排:全年推进。

15.目标任务:完善与工、青、妇、残等组织的衔接机制,不断提高法律援助工作的效率和效果。

落实主体:市局法援处,县(区)司法局。

时间安排:全年推进。

16.目标任务:推广、完善对法援案件提供免费诉讼财产保全服务,确保有理无钱的群众打得起官司、打得赢官司,赢了官司有财产可供执行,实现胜诉权益。

落实主体:市局法援处,县(区)司法局。

时间安排:全年推进。

17.目标任务:加强与相关单位、社团法援工作站的联系,进一步落实法律援助工作联系制度,与法院、公安局、人社局、妇联、残联、工会等积极联系,加强协作。

落实主体:市局法援处,县(区)司法局。

时间安排:全年推进。

18.目标任务:出台《律师承办法律援助案件须知》,明确承办法律援助案件律师的权利义务,促进法援案件质量的提高。

落实主体:市局法援处,县(区)司法局。

时间安排:20136月底完成。

19.目标任务:引进广州、深圳等中心城市律师所到河源设立分所,鼓励在河源设立分所的省内大型律师所派驻懂外语、懂经济、熟悉国际商贸的律师到分所执业或指导业务。

落实主体:市局律管科、市律协

时间安排:全年推进。

20.目标任务:加大律师队伍培训教育力度,举办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礼仪培训。

落实主体:市局律管科、市律协,县(区)司法局。

时间安排:全年推进。

21.目标任务:围绕保障人权维护律师依法执业权益,联合市公安局出台实施新刑事诉讼法有关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具体办法。

落实主体:市局律管科、市律协

时间安排:20135月底前完成。

22.目标任务:完善《律师工作量化考核标准》,促进律师所向规范化、专业化、品牌化、信息化方向发展。

落实主体:市局律管科、市律协,县(区)司法局。

时间安排:201310月底前完成。

23.目标任务:认真办理涉及教育、养老、医疗、就业、住房等重要民生领域的公证事项,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认真做好公证证据保全等工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及保障法律的正确实施;认真做好民商事合同公证等工作,充分发挥公证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中的职能作用。

落实主体:市局公管科、东江公证处,县(区)司法局

时间安排:全年推进。

24. 目标任务:探索制定县(区)公证机构基本建设标准,充实县(区)公证队伍,把公证业务进一步向乡镇延伸。

落实主体:市局公管科、东江公证处,县(区)司法局

时间安排:全年推进。

(六)项目名称:提升特殊人群管控帮教水平

25.目标任务:创新管控模式,探索出台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手机声纹视频识别定位监管等措施,开展社区矫正执法档案规范化活动,最大限度降低重新犯罪率,避免社区矫正人员脱管、漏管。

落实主体:市局社矫科,县(区)司法局。

时间安排:2013年年底前完成。

26.目标任务: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的管理,落实一般帮教对象“一帮一”、“多帮一”的帮扶措施,落实重点帮扶对象“一人一策”的安帮措施,每季度至少帮教一次,减少刑释解教人员脱管漏管,预防重新违法犯罪。

落实主体:市局基层科,县(区)司法局。

时间安排:全年推进。

(七)项目名称:提升人民调解工作水平

27.目标任务:进一步完善市医调委、各县区交调委相关规章制度,规范日常运作,提升调解工作的实效。在东源县召开全市人民调解工作现场会,推动平安创建中的调解率上升。

落实主体:市局基层科,县(区)司法局。

时间安排:现场会20136月底前完成,调解组织规范化工作全年推进。

28.目标任务:督导各县区司法局对本县区500人以上企业、工业园区等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

落实主体:市局基层科,县(区)司法局。

时间安排:全年推进。

29.目标任务:市、县区在土地房屋征收补偿、环境污染等重点领域建立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

落实主体:市局基层科,县(区)司法局。

时间安排:2013年底前完成。

(八)项目名称:提升司法鉴定和司法考试工作水平

30.目标任务:严格规范司法鉴定机构资质认定,鼓励有条件的司法鉴定机构通过国家资格认可。

落实主体:市局鉴定科

时间安排:全年推进。

31.目标任务:探索建立司法鉴定诚信体系。

落实主体:市局鉴定科

时间安排:全年推进。

32.目标任务:继续完善司法考试信息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加强司法考试组织机构和队伍建设。

落实主体:市局司考办

时间安排:全年推进。

33.目标任务:进一步加强司法考试装备建设,提高防泄密、防作弊的技术防范手段。

落实主体:市局司考办

时间安排: 20138月底前完成。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创建平安河源是建设幸福河源的重要内容和有力保障,是创建平安广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化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全面做好上列八大项目的工作任务。

(二)广泛宣传,营造气氛。要充分利用报纸、网络等宣传媒体,广泛宣传,营造浓厚的氛围,保证2013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创建平安河源的项目顺利开展、稳步推行。

(三)细化措施,务求实效。各县区司法局和市局各科室、各直属单位要根据《项目化推进实施方案》列出的工作项目,迅速制定出台相应的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工作细化实施方案,明确各项目工作的推进措施、时间进度、责任主体等事项,全力推进“创平”项目化工作。细化实施方案请于416日前报市局办公室备案。

(四)强化督查,整体推进。市局平安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将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工作项目推进情况进行督查、评估,听取各责任部门的情况汇报,对先进典型进行推广,对措施不力、进度偏慢的项目要进行跟踪督办,并限期完成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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