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检察机关去年查处17厅级干部 挽回损失5.4亿
发布:2013/2/27 来源:南方日报网络版 作者:记者/赵杨 通讯员/韦磊 浏览量:3450
昨日,广东省检察院召开全省检察长会议。省检察院检察长郑红强调,全省检察机关要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加大司法公开力度,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努力提高司法公信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郑红要求,全省检察机关要继续加大职务犯罪案件查办力度,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犯罪案件,严重损害群众合法经济权益、政治权益和人身权利的案件,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犯罪的高压态势。要以贯彻修改后刑诉法、民诉法为重点,切实加强对侦查、审判、执行等环节的法律监督,依法监督纠正诉讼中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切实提高司法公信力。同时,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依法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网络犯罪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刑事犯罪,切实增强群众社会安全感。
笔者了解到,2012年,广东检察机关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2432人、渎职侵权犯罪嫌疑人756人,同比分别上升44.3%和75%,其中查处涉嫌犯罪的县处级干部179人、厅级干部17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5.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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