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龙川县司法局召开司法行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会议,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精神,对司法行政系统今后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上,县司法局局长、县司法行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黄建忠同志传达了中共河源市委扫黑除恶专项巡察工作动员会及龙川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专题工作会议精神。会议要求全体干部职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学习省、市、县扫黑除恶会议精神,要强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把扫黑除恶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紧抓好抓实,努力营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进一步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结合当前工作形势和实际,黄局长希望全体司法行政干警要按照省、市、县“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统一部署,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贯穿于司法行政工作全过程,强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深入开展,全面形成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压倒性态势。就今后如何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黄建忠局长强调了四点意见:
一是要发动强大宣传攻势,营造浓厚法治氛围。要主动抢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利时机,围绕“七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拓展平台,创新载体,聚焦重点时间、重点区域、重点人群,大力宣传县委县政府扫除黑恶势力的信心和决心,扶正祛邪,弘扬正气,努力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浓厚氛围。
二是汇聚一线调解资源,深入排查矛盾隐患。要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的作用,集中司法所、人民调解员、民间调解资源,深化社会矛盾一线调解,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要重点抓好上访群众、特殊人群、群体性纠纷和重大疑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积极化解各类专业性、行业性矛盾纠纷,防止因民间纠纷引发刑事案件。
三是利用多种监管手段,加强重点人员管控。要坚持严肃执法、规范执法、从严管理的工作思路,充分利用信息化、社会化、专业化监管手段,全力维护社区服刑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监管安全。预防阻止刑释人员被黑恶势力引诱、拉拢,防止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
四是引导律师参与辩护,依法提供法律帮助。要引导督促法律服务机构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纪律意识,要求律师从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依法履行代理、辩护等职能,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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