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部门协作机制 完善便民服务措施
发布:2012/11/29 来源:本网讯  作者:和平县司法局办公室  浏览量:7889 

建立部门协作机制  完善便民服务措施

  ——和平县司法局与县法院等部门建立法援工作联系制度

 

为方便和满足公民通过法律援助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日前,和平县司法局与和平县人民法院、和平县公安局、和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联系制度,建立了法律援助部门协作机制,进一步完善便民服务措施。

该制度明确了目标、要求等基本内容:一是指定了一名部门负责人,负责联系法律援助事项;二是相关单位在工作中,发现相关当事人确因经济困难无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的,应及时告知、指引其可以向和平县法律援助处申请法律援助;三是法院立案庭、看守所、劳动仲裁委员会为法律援助处存放《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卡》等便民利民资料的提供便利;四是参加法律援助联席会议或座谈会,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的沟通、联系、协作。

该制度的建立,方便了群众在上述部门了解法律援助,让最需要的人群联系并得到法律援助,进一步满足了群众通过法律援助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建立法律援助部门协作机制,完善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措施,是我县贯彻落实《广东省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三进”方案》,积极开展“法律援助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年”活动,实现今年惠及民生十件实事以及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工作要求的重要举措。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