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司法行政系统落实治本安全观系列报道之四:河源市司法局开展社区服刑人员“震撼教育”活动
发布:2018/4/23 来源:本网讯 作者: 浏览量:2559
4月18日下午,河源市司法局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到广东省河源监狱开展“震撼教育”活动,河源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军,河源市社区矫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各县区司法局分管社区矫正工作的领导、社区矫正机构负责人,全市84名社区服刑人员参加了活动。
社区服刑人员参观了监区劳动现场、监狱新收押服刑人员队列训练、监舍等教育改造与生活现场。随后,监狱服刑人员黄某某给社区服刑人员进行现身说法,监狱警察吴旭滨为社区服刑人员上法制教育课。接着,各县区社区服刑人员代表分别谈参加“震撼教育”的体会。
河源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军作讲话。他指出,社区服刑人员中缓刑比例高,没有监禁刑的体验,个别社区服刑人员不珍惜在社区服刑相对自由的机会,罪犯身份意识不强,没有认识到党和国家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和高墙外自由的可贵。他强调,社区服刑人员通过此次“震撼教育”活动要做到“三明三惜”:一是明身份、惜矫正。社区服刑人员要充分认识到自己的身份仍然是一名罪犯,社区矫正仍然在服刑之中,自己的自由受到一定的限制,并处于社区服刑和监狱服刑的边缘。二是明高墙、惜自由。社区服刑人员要充分认识到社区服刑虽然失去部分自由,但与高墙内服刑相比有天壤之别,必须珍惜社区矫正的机会。三是明法规、惜重生。社区服刑人员要充分认识到违法犯罪必须付出的代价,明确做人的底线和法律的红线,自觉遵守社区矫正监管教育规定,努力争取顺利解除矫正,重获新生。
参加此次“震撼教育活动”的社区服刑人员纷纷表示,此次活动很有教育意义,提高了思想认识,感觉对自己今后的人生非常有帮助。自己以前虽然违反了法律,犯下不可饶恕的错误,但党和国家给予了宽大处理在社区进行服刑,有相对的自由,今后一定会更加珍惜社区服刑的机会,服从监管,积极改造,争取早日回归正常的社会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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