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三进”主题,关爱特殊群体
发布:2012/9/4 来源:东源县司法局基层司法动态  作者:东源县司法局基层股  浏览量:3801 

东源县司法局船塘司法所在“三进”活动中,按照《东源县司法行政“三进”督导方案》的要求,深入村居,积极开展“三进”工作,结合省综治委《关于做好十八大期间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通知》精神,把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纳入“三进”活动的重点内容来抓,认真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调查模底,掌握思想动态,跟踪落实帮教措施。在排查工作中,福坑村刑释人员林X勇,反映其与一女子非婚生育一子,至今仍未办理入户手续,请求司法所协助其办理儿子的入户问题。

刑释人员林XX2002年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6个月,后被裁定减刑28个月,于20117月刑满释放。由于其之前与一女子非法同居,在其入狱后生育一子。后该女子在20026月出走,一直未归。现小孩已13岁,还没有上户口,林XX刚释放回来,也力不从心,无处求助,因此情绪十分低落。

船塘司法所叶国强所长了解情况后,立即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了林XX的特殊情况,镇府领导高度重视并作出了批示,同意减免其儿入户的社会抚养费。接着,叶所长指派专人,到医疗机构补办出生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在一个多月时间里,先后办好了其子入户的计划生育证明书和出生医学证明。但随后到派出所办理出生入户手续时,因无法提供儿子母亲的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原因是儿子的母亲李某早在2002年就离开来了,近十年来一直毫无音讯,下落不明。但为了稳定林XX的情绪,船塘司法所克服重重困难,想尽一切办法,寻找李某的下落,经过不懈努力终于与李某取得联系。起初,李某明显表示怀疑并拒绝提供有关证件,但司法所干警没有气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使李某感动不已,表示愿意从广州回到福坑村看望儿子并提供帮助。在船塘司法所的共同努力下,其儿子的出生入户问题终于得到了圆满解决。阔别13年的母子终于重逢,使林XX感激万分,十分感谢党和政府对他的关爱和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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