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农村农民提供更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专访广东省司法厅厅长曾祥陆
发布:2018/3/29 来源:广东省司法厅  作者:  浏览量:2254 

      乡村治,百姓安。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其中强调“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广东司法行政系统将如何做好基层法治服务与宣传工作,为乡村振兴战略保驾护航?日前,广东省司法厅厅长曾祥陆接受南方农村报(下简称“南农”)专访表示,将积极服务法治广东建设,加快打造优质高效的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助力乡村振兴战略。

谈助力乡村振兴:打造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圈

南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您认为需要哪些法律和政策层面的支撑?

曾祥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一项系统性的民生工程,涉及农村产业、生态、环境、人才、文化、社会治理等方方面面的法律和政策支撑。具体到司法行政工作,就是要建设优质高效的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为此,需要各级党委政府重视和支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将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与公共服务规划,将公共法律服务列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切实增强基层公共法律服务的供给能力。需进一步优化法律服务资源配置,加大对粤东西北地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资金、人才、政策的扶持力度,着力改变珠三角地区和粤东西北地区公共法律服务供给不平衡问题,提高基层公共法律服务的均等化水平。推动出台法律服务专业人才引进、优待、使用、培养等政策,发展壮大法律服务队伍,引导其更多地为基层、乡村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做好面向弱势群体的公共法律服务,通过无偿、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实施“法律扶贫”“法律救困”,为老百姓提供贴身、贴心、管用的公共法律服务。

南农: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城乡融合、一二三产业融合,未来一段时间内农村法律问题会相对集中,在土地流转、产业融合、政策落实等方面产生的纠纷可能会大幅增长。省司法厅在提升基层司法所和法律服务所的服务能力方面有何举措?

曾祥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大有可为。省司法厅将进一步提升当地司法所和法律服务所的服务能力,努力为乡村振兴战略护航。一是着力发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贯彻执行好《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严把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准入关”,加大培训和管理力度,切实提升他们的职业精神、服务态度和业务能力,让其积极投身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二是着力提升司法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服务水平。加强对二者的管理力度,提升规范化、专业化和信息化水平,激发发展活力,强化司法所在综治中心的基础性作用,提升基层法律服务所业务能力,充分发挥人民调解、法治宣传、矛盾纠纷化解、基层法律服务等作用,适应新时代农村地区法律服务日益增长的需求。三是着力加强以镇街司法所为依托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通过打造覆盖城乡、延伸到村的“线上30秒、线下半小时”公共法律服务圈,深化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加强基层普法宣传,“送法下乡”“送服务下乡”,建立健全农村公共法律服务网络,为百姓提供法律咨询、纠纷化解、法治宣传等立体化、全天候和全地域的公共法律服务。

南农:怎样健全完善基层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如何评价“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的积极作用?

曾祥陆:在健全完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方面,将进一步整合优化服务资源配置,以“12348中国法网”“12348广东法网”建设为龙头,通过建设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网络平台和实体平台,强化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与110报警服务台、12368诉讼服务热线、12345政府服务热线、12355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和”广东民生热线“等联动协作,推动线上、线下服务一体化,努力为群众提供多层次、多领域、个性化的公共法律服务,让人民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优质公共法律服务。

自2014年5月全面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以来,广大律师按照《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的要求和合同约定,深入基层村(社区)开展法律咨询、法治宣传、人民调解和法律援助,取得较好社会效果:一是积极参与村(居)委管理工作,促进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升;二是开展多样法治宣传活动,增强广大基层干部和群众的法治意识;三是深入开展法律咨询和援助,有效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实践证明,省委省政府在全国率先部署开展的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和“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正确决策,是基层社会治理的“广东创造”,契合“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对于广东补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短板,切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三个定位、两个率先”和“四个坚持、三个支撑、两个走在前列”的要求,为把广东建设成为最安全稳定、最公平正义、法制环境最好地区的目标具有重要意义。我们还将进一步深化和做实这项工作,努力为村(居)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法律服务。

谈普法规划:让农民共享依法治国成果

南农:省司法厅在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做好法治宣传工作,特别是农村法治工作方面有何新的举措?

曾祥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只有立足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这个最大的实际,才能不断焕发出新的生机和活力。当前,广东司法行政系统正以打造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为总抓手,通过健全完善省、市、县、镇、村五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和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12348广东法网”建设,将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的“触角”延伸到基层、到农村,从根本上满足人民群众对法治宣传、法律服务日益增长的新需求。近期,我们又着力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在全国率先组织开展了首届国家机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对普法责任制理念创新和制度创新进行大胆尝试,将普法工作由主管部门的“独唱”,变成各部门的“合唱”,进一步推动形成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大普法”格局,更加有效地提升法治宣传工作效果,让农民共享全面依法治国成果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有效增加。

南农:省司法厅在推进农村普法教育,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方面是否有具体安排?

曾祥陆:农村普法教育是普法宣传工作的重要内容。为了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省司法厅研究作出很多具体安排,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以完善制度为抓手,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建设。不断建立健全体制机制,将社会矛盾化解中存在的热点及难点问题,涉农、涉劳资、涉环保、涉金融、涉房地产等五大领域的法律法规宣传,纳入我省“七五”普法规划。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入推进基层依法治理,组织全省各地广泛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二是以“法律六进”为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全省各乡镇村居开展“两法两条例”等内容的普法宣传教育,通过“村居民学校”、村广播、村务公开栏、宣传栏等平台,利用法律宣讲、咨询、座谈会等形式,向村民宣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选举法》及“九严禁”“十不准”等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村民法律意识。三是以村居法律顾问为依托,为村民提供常态化法律服务。率先在全国实现律师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全覆盖,建立覆盖法律顾问律师、司法行政部门、村(居)民的微信群近2万个,成员超过16万人,三年多来累计为村(社区)开展普法讲座近24万场次,共为村(社区)和村(居)民提供法律服务超过203万人次,在提供法律服务中普及各种法律常识。四是以法治创建活动为平台,营造良好的尊、学、守、用法律氛围。充分发挥法治文化的引领、熏陶作用,加强基层法治文化公共设施建设,扩大法治宣传覆盖面,不断满足基层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文化需求,为村民提供走近法律、学习法律的生动平台,推动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南农:为落实“七五”普法规划,加快推进法治广东建设,省司法厅在“送法下乡”方面有何举措?

曾祥陆:广东历来重视农村普法工作,省普法办和省司法厅作为全省普法工作主管部门,在30多年的普法历程中多次印发关于加强农村普法工作的文件,注重加强农村普法工作的

组织、指导和协调,围绕基层治理法治化,持续开展“法律进乡村”和法治创建活动,部署推动全省各地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覆盖广泛、效果明显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如“六五”和“七五”普法规划将村居普法列为重点内容;总结推广“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实现全省25500多个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制定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基层“以案释法”制度的意见》和《全省基层“以案释法”平台建设规范指引》,推动基层普遍建立“以案释法”工作平台并规范运行;落实法治建设“四级同创”部署要求,建立全省民主法治村(社区)省级创建评估动态调整机制,2017年全省13608个村(社区)申报参与省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31个村(社区)申报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等。

2018年是“七五”普法中期检查验收年,我们将充分利用中期检查验收这一契机,进一步组织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

谈司法改革:将推进法治宣传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南农:健全完善司法行政执行体制是广东司法行政改革下一步的重点,省司法厅将如何推进这项改革?

曾祥陆:深化司法行政改革是新一届司法部党组作出的重要部署,健全完善司法行政执行体制是其中一项重要任务。但从目前情况看,监狱、社区矫正和司法行政戒毒工作还不能很好地适应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的新特点,不能很好地满足人民对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等方面的新需求,总体上还在底线安全上徘徊。我们将认真贯彻司法部的部署要求,更好地以改造人为中心,将工作从“不跑人”的底线安全观向教育改造矫治服刑人员、戒毒人员成为不再重新违法犯罪的守法公民的“治本安全观”转变,深入推进监狱、社区矫正、戒毒“三个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努力向社会输出更多“合格产品”,不仅确保服刑人员、戒毒人员在监管期内的安全,更要努力实现他们回归社会后不再危害社会,最大限度地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南农:开展法治宣传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破解各地服务水平不均衡问题,有什么举措?

曾祥陆:推进法治宣传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破解地区之间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更好满足人民对法治、公正、平安、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加大全民普法力度,不能满足于组织几场活动、几堂法治讲座、几个宣传版面,要以落实国家机关普法责任制为抓手,撬动各单位各部门形成普法合力。通过不断强化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探索完善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制工作机制,加大对欠发达地区普法经费扶持力度,加大法治宣传作品、资料在省级层面的研发、制作和供给,推动全民普法大格局的形成。

下一步,我们将广泛凝聚社会资源,鼓励社会各界、各类公益组织参与公益普法;依托省、市、县、镇、村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和“12348广东法网”、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深入开展法治宣传;开展“以案释法”工作,将普法融入立法、执法、司法、法律服务全过程;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将普法融入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纳入法治宣传重要内容,努力实现“法安天下、德润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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