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司法局在全市依法行政考评中连续两年获评优秀 分数在市直单位排名第一
近日,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市2016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考评结果进行了通报,包括市司法局在内的7个市直单位获优秀等次,市司法局在7个优秀等次单位中分数排名第一,这是市司法局继2015年度全市依法行政考评获第一之后,再次获得第一。
2016年,市司法局认真履行职责,把依法行政作为我市司法行政改革发展的重要基础工程,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执法行为,完善执法监督机制,不断提高司法行政系统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的能力和素质,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在今年1月份还被中共广东省委评为广东省依法治省先进单位。
一、坚持常态化法治教育,提高队伍依法行政意识。2016年我局结合“两学一做”活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培训教育活动,提升执法工作人员工作理念和业务水平。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司法讲堂”视频学习会议,加强法律知识学习;参观廉政教育展,进行政治思想教育;组织全市司法所长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全市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动员市局全体公务员进行广东省干部网络教育学习,强化执法业务能力;组织党员参加全市政法线青年党员学习党内两项法规演讲活动、党章和党内两部法规“党员随身教育”活动,提升为民执法理念。
二、狠抓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设,力促依法行政规范化。一是全面推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2016年我市司法行政系统积极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对我市司法行政系统各项行政职权及对应的责任等进行梳理,制定权责清单,通过河源市司法行政网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督促职能部门按照“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履职尽责。二是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通知》,重点强调“五个坚持”:坚持征求意见制度、坚持合法性审查制度、坚持集体审议制度、坚持及时公布制度、坚持备案审查制度、坚持有效期限制度,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
三、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一是坚持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相关制度。2016年是我市七五普法启动之年,市局牵头起草的《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年—2020年)》,认真执行重大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集体研究决定和实施评估等的要求,确保《规划》依法、规范、合理、科学。二是我局公职、法援律师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积极参政议政,为推进行政决策法治化发挥了积极作用。2016年坚持派出公职、法援律师参加每周二下午的市领导接访日接访工作,积极当好领导法律参谋,为市领导决策提供法律建议,对于必须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的信访事项,积极引导来访群众通过法治方式解决,避免盲目的重复上访。
四、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我局严格依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开展工作,主动公开相关政府信息,通过政务信息公开加强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2016年,我市司法行政系统继续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加强司法行政工作的公开性和公众参与性,依托司法行政网,及时发布与群众密切相关的信息,全年通过司法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公文类政府信息19件,发布政务信息及新闻信息631条;另外市司法局运用“河源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平台,与社会公众沟通交流,公开工作信息,接受群众监督,去年我市司法行政公众号共公开政务信息及新闻信息320条。
五、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保障。一是法律援助惠民,及时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帮助。2016年,市、县(区)全面建成法援临街服务大厅,更加方便困难群众及残疾人上门办理法律援助事项。二是在人民调解工作方面建立了常态化、动态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活动。三是以示范性社区矫正中心建设为抓手推动社区服刑人员改造工作取得新进展。率先建立县级社区矫正中心、落实“电子围墙”监管,加强风险防范,减少脱管、漏管因素。四是我市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走在粤东西北地区前列,为化解社会矛盾作出了贡献。2016年,全市村(社区)顾问律师服务对象171029人次,提供法律服务25332件,上法制课4840场次,为农村和农民增加收入、脱贫奔康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
六、创新普法工作思路,增强全民法治意识。开通“河源普法”微信公众平台,打造全媒体立体化的服务型、互动型、创新型的普法善治升级版;开办全市首档法治栏目--《法治声音》,讲好法治故事,弘扬法治精神,传播法治声音,打造“永不消逝的电波”;成立了由一批法学专家、学者为骨干组成的“七五”普法讲师团,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全面启动“七五”普法工作,印发《河源市建立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的工作意见》,明确“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协调机制、普法形式和各行政执法部门的具体责任清单,为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提供了有效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