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司法
河源为弱势群体提供免费司法担保服务
更新时间:2012/6/6
签约仪式现场
大洋网讯(广州日报记者曾焕阳 通讯员黄少立 摄影报道)河源市法律援助处与河源市鸿志中基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联手合作帮扶弱势群体正式开花结果!今日(6月5日)上午,河源市法律援助处与该市鸿志中基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在河源市区翔丰国际酒店二楼会议室签约,即日起,在全市法律援助案件中,该市弱势群体将可获得免费的诉讼财产保全的司法担保服务。
据悉,河源市为弱势群众免费提供司法担保这一社会管理创新模式,在国内尚属首创。
据河源市法律援助处主任吴燊荣介绍,近年来,在河源市众多法律援助案件中,申请法律援助的大多是外来工、农民工等弱势群体,这些弱势群体均无力支付财产保全担保金,无法在诉讼过程中保全对方的相关财产,导致法院判决可以获赔后,却发现对方要么企业已注销,要么资产莫名消失,无法获得相应的赔偿或者补偿,执行程序很难进行,法律维权常成一纸空文,以往这种在弱势群体维权案中已在全国各地屡见不鲜。“弘扬法治公义,关注弱势群体”,法律援助处是弱势群体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最后一道防线中的最后一道防线”,吴燊荣说,该市今后通过融资担保机构为河源市法律援助处援助案件提供免费司法担保服务的方式,既可以为全市受援人提供免费的诉讼财产保全担保服务,有效防止侵权人转移财产,保证案件的顺利执行,还可以更好地弘扬法治公义,维护弱势群体权益,构建和谐河源。
河源市鸿志中基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邹伟涛主持签约仪式。河源市委副秘书长、河源市社会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孙宇红,河源市司法局副局长李文英,河源市法律援助处主任吴燊荣,河源市鸿志中基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黄志中、总经理陈岸和河源市金融工作局、中国人民银行河源中心支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河源监管分局、河源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等部门领导以及该市各县区法律援助处的代表出席了当天的签约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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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谓司法担保
司法担保是指原告、被告、申请(执行)人、被(申请)执行人、第三人、案外人为了请求司法权积极或消极地为自己或其关系人作为或者不作为,而向人民法院提供一定的物等作为履行义务或者保障申请司法保护正当性的对价,如果义务人没有按规定履行义务或者申请司法保护缺乏正当性并给他人造成损害的,那么将由人民法院直接裁定以该物或其它标的的价值作为处罚或补偿的司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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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全国首创一社会管理服务模式 免费诉讼财产保全担保服务启动
河源日报(2012-6-6) 刘烨华
本报讯(记者 刘烨华)我市在全国首创的“法律援助案件提供免费诉讼财产保全担保服务”正式启动。昨日,市法律援助处与一融资担保公司正式签约,携手为本市弱势群体提供免费诉讼财产保全担保服务。这一举措,在保障受援人的权利的同时,也有效地维护了被申请人的利益。
作为社会管理的一项全国首创,当天,在市社工委及市司法局等部门的见证下,作为甲方的河源市法律援助处与作为乙方的河源市鸿志中基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共同签订了《关于为我市法律援助案件提供免费诉讼财产保全担保服务的协议》。协议称,为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便民利民服务措施,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量,通过甲方为受援人提供法律援助与乙方为受援人提供免费诉讼财产保全担保与先予执行担保服务相互衔接的新举措,使受援人顺利维权,从而保护弱势人群的诉讼利益。
根据协议,甲乙双方将在多个方面为法律援助的受援人提供免费帮助:免费为由甲方提供法律援助的受援人提供诉讼财产保全担保与先予执行担保服务;优先处理由甲方提供法律援助的受援人的案件;乙方自行承担提供诉讼财产保全担保服务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受援人向法院缴纳的担保费除外);若受援人申请的诉讼财产保全错误导致被申请人遭受损失的,经法院确认后,由乙方直接向被申请人赔偿;承诺视个案具体情况,乙方部分或全部放弃向受援人追偿诉讼财产保全错误导致的损失的权利。同时,乙方定期出资或提供工作人员协助甲方对外开展的普法宣传工作。
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说,部分弱势群体和一些外来务工人员为社会的建设贡献了力量,其权益有可能因为一些缺乏诚信和社会责任感的用人单位、包工头,或是交通肇事者的不负责任而受到不法侵害。在维权中的诉讼过程,被申请人可能出现转移财产的行为,为了保证案件的顺利执行,申请人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以查封、冻结、扣押被申请人的财产;或者申请人已难以维持正常生活,需要申请法院先予执行的,法院出于保护被申请人的利益,通常都会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以防止保全错误或执行错误时被申请人的利益收到损失而不能得到及时的弥补。但当受援人作为申请人时,他们作为经济困难户,往往无法向法院提供担保措施的,从而难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法律援助机构与融资担保公司联手保护弱势群体,为受援人免费提供诉讼财产保全担保服务,这在全国社会管理工作方面属首创。
作为社会管理的一项全国首创,当天,在市社工委及市司法局等部门的见证下,作为甲方的河源市法律援助处与作为乙方的河源市鸿志中基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共同签订了《关于为我市法律援助案件提供免费诉讼财产保全担保服务的协议》。协议称,为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便民利民服务措施,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量,通过甲方为受援人提供法律援助与乙方为受援人提供免费诉讼财产保全担保与先予执行担保服务相互衔接的新举措,使受援人顺利维权,从而保护弱势人群的诉讼利益。
根据协议,甲乙双方将在多个方面为法律援助的受援人提供免费帮助:免费为由甲方提供法律援助的受援人提供诉讼财产保全担保与先予执行担保服务;优先处理由甲方提供法律援助的受援人的案件;乙方自行承担提供诉讼财产保全担保服务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受援人向法院缴纳的担保费除外);若受援人申请的诉讼财产保全错误导致被申请人遭受损失的,经法院确认后,由乙方直接向被申请人赔偿;承诺视个案具体情况,乙方部分或全部放弃向受援人追偿诉讼财产保全错误导致的损失的权利。同时,乙方定期出资或提供工作人员协助甲方对外开展的普法宣传工作。
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说,部分弱势群体和一些外来务工人员为社会的建设贡献了力量,其权益有可能因为一些缺乏诚信和社会责任感的用人单位、包工头,或是交通肇事者的不负责任而受到不法侵害。在维权中的诉讼过程,被申请人可能出现转移财产的行为,为了保证案件的顺利执行,申请人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以查封、冻结、扣押被申请人的财产;或者申请人已难以维持正常生活,需要申请法院先予执行的,法院出于保护被申请人的利益,通常都会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以防止保全错误或执行错误时被申请人的利益收到损失而不能得到及时的弥补。但当受援人作为申请人时,他们作为经济困难户,往往无法向法院提供担保措施的,从而难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法律援助机构与融资担保公司联手保护弱势群体,为受援人免费提供诉讼财产保全担保服务,这在全国社会管理工作方面属首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