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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23个省外工作站法律援助农民工

更新时间:2017/7/12

  今年5月,赴广东清远务工的李平申请的工伤赔偿进入执行程序。为他免费代理劳动仲裁、强制执行申请的是广元市法律援助中心驻佛山工作站的律师。记者629日从省司法厅获悉,这样的驻省外法律援助工作站,截至目前,广东省已开办了23家。

  我省每年约有1200万名农民工外出务工,身处他乡让他们维权难、维权成本高。省法律援助中心主任王晓林介绍,驻省外法律援助工作站以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川籍务工人员为主要服务对象,为他们提供无偿的法律服务,维护其合法权益。

  据介绍,驻省外法律援助工作站一般在省外农民工集中地区设立。各市()、县(市、区)建立的省外法律援助工作站,在服务本市、县籍务工人员的同时,也为其他川籍外出务工人员提供必要帮助。工作职责包括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组织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引导帮助川籍务工人员向务工地法律援助机构提出法律援助申请,对应当由户籍所在地法律援助机构受理的申请进行初步审查等。

  王晓林介绍,目前已建立的23个工作站实现了有平台、有人员、有保障,每年都能办理多个法律援助案件,并形成规范的案卷材料。他们的工作不仅受到服务对象的好评,也受到了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的支持和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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