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司法

河源“五大”举措贯彻落实省十件民生实事工程(社区矫正)推进会精神

更新时间:2017/7/7

      77日上午,市司法局召开专题会议贯彻落实省十件民生实事工程(社区矫正)推进会议精神会议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局主持,局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肖佳传达了省厅6月22-23日在梅州召开的落实省民生实事工程推进会精神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肖伟星作了题为《实施“五个一”举措,落实省定民生实事工程,全面提升我市社区矫正工作水平》的讲话刘军副局长通报了我市上半年社区矫正工作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各县区司法局局长汇报总结了今年以来各自社区矫正工作情况及下一步打算。市局办公室、人事科、社矫科相关负责人、各县区司法局局长、分管领导和社区矫正部门负责人共30人参加了会议。

肖伟星局长贯彻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社区矫正工作提出了三点工作要求:

一要充分认识落实省十件民生实事(社区矫正)工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充分认识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履行国家法定职责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职责,推动我市社区矫正工作专业化、规范化、信息化、社会化建设。为建设“法治河源”、“平安河源”做出积极贡献,为我市振兴发展,脱贫奔康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要找准自身定位,正视与先进地区的差距。目前我市存在社区矫正中心建设进展缓慢、信息化建设不够全面等问题。

三要实施“五个一”举措,全面提升社区矫正工作水平。下一步,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将围绕“一局一中心、一基地、一机制、一预算、一队伍”任务举措落实,推进社区矫正专业化、规范化、信息化、社会化建设,打造“市县(区)中心协调指挥,县区一线执法、司法所监管、社区协助、社会参与”的社区矫正模式。

一是建立一局一中心。参照司法部、省厅成立社区矫正管理局的做法,实施机构名称渐进性改革推进,推动市县两级司法行政部门成立社区矫正专门机构,统一更名为“社区矫正管理局”,明确社区矫正执法主体。各县区要积极与县区编办协调社区矫正机构更名工作,明确社区矫正执法主体。推进市社区矫正指挥中心和县(区)社区矫正中心建设,确保在今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提升社区矫正专业化水平。

二是各县区至少建立一个社区矫正帮教基地。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就业基地、教育基地和社区服务基地建设。协调各级相关部门力量,加强社区服刑人员就业、培训、社会救助等工作。

三是建立完善和贯彻落实一整套领导指挥和执法监督的工作机制。市县(区)要成立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完善社区矫正监督管理工作机制,应用好声纹、视频定位手机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管,落实社区服刑人员法定不批准出境报备工作,加强对重点人员的管控,全面防止出现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情况。

四是建立社区矫正执法经费预算保障增长机制。要借民生实事考核任务完成之势,顺势而为,积极向县区财政争取省十件民生实事社区矫正专项资金的配套经费,提升社区矫正经费保障水平,要在今年9月至10月谋划明年预算时,提高社矫工作经费保障标准。

五是建立一支融执法监督与管理服务一体的专群结合的社矫队伍。建立一支由中央政法专项编制公务员、参公管理工作人员、政府购买服务、社工、志愿者组成的专群结合社区矫正工作管理与服务队伍。不等不靠,主动作为,履职担当,争取以辅警、购买社会服务等形式,弥补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不足,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队伍建设。既要以购买服务方式增加人员,更要加大学习培训力度,例如组织学习好本次会议下发的《社区矫正工作规范教学片》和《社区矫正工作手册》,提升现有人员的能力水平,推动存量资源效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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