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司法

关于做好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几项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2/5/25

 

局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目前,我局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已进入巩固完善阶段,为了进一步做好本阶段工作,现将近期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查找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

局各科室、各直属各单位仔细对照本部门“三定”方案的工作职能,全面排查本科室、直属单位各项业务存在的廉政风险点,按照风险发生的机率大小或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评估风险等级,并针对各风险点制定有效防控措施,将相关情况填入《科室、直属单位廉政风险自查表》(附件1)。

各岗位上的干部职工对照《市司法局推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方案》要求,认真查找个人廉政风险点,按照风险发生的机率大小或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评估廉政风险等级,并制定相对应的防控措施,自查情况填入《个人廉政风险自查表》(附件2)。

二、完善资料,建档公示

局各科室、各直属单位将科室(直属单位)及个人廉政风险点收集起来,分类整理,集中报送局廉防工作办公室。局廉防工作办公室对各科室材料进行完善汇总整理。凡经确定的廉政风险科室、直属单位及其风险等级通过司法行政网或其它合适的方式进行公示,以接受监督。

三、完善管理制度

对照自查风险点情况,剖析原因,查漏补缺,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以制度管人、管事,同时细化考核标准,把对每个党员干部在“排查岗位廉政风险,建立预警防控机制”中的综合考评结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年度考核,同干部的提拔任用、评先评优结合起来,努力形成制度化,规范化管理的长效机制。

请局各科室、各直属单位将廉政风险自查表格(附件1、附件2)的纸质材料及电子文档于531日前同时交局廉防办(局政治处)汇总。

 

附件:

1、科室、直属单位廉政风险自查表

2、个人廉政风险自查表

3、填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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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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