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司法行政系统2016年工作总结暨2017年工作要点
河源市司法行政系统2016年工作总结暨2017年工作要点
一、2016年工作总结
2016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司法厅的正确指导下,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以“三赛”为抓手,坚持精准发力、真抓实干,取得了明显成效,多项业务工作走在粤东西北地区甚至全省前列。
(一)法治宣传工作创新业绩。
2016年我市法治宣传工作创新驱动、勇破困局,全面打造普法善治升级版。2016年5月份全国“六五”普法总结会上,我市荣获“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城市”,是我市开展普法工作30年来获得的最高殊荣。一是高规格启动“七五”普法工作。成立“七五”普法讲师团。市委、市政府转发“七五”普法规划,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将普法工作纳入“三赛”、综治平安、依法行政等目标管理考核。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决定全市人均普法经费提高到1元,东源县达到人均1.5元。召开全市“六五”普法总结表彰暨“七五”普法动员会议,市领导彭建文、叶常浓、范秀燎等出席并讲话,发出了保持先进性、创建“七五”普法全国先进城市的动员令。东源、和平、龙川三县县委书记亲自出席各县“六五”普法总结和“七五”普法启动会议并作讲话。二是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印发《河源市建立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的工作意见》,明确“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协调机制、普法形式和各行政执法部门的具体责任清单,进一步推动形成大普法工作格局。同时征集整理全市各地典型普法案例,印制“以案释法案例精选”。三是全面打造普法善治升级版。开通“河源普法”微信公众平台,利用“互联网+普法”,借力新兴媒体,打造服务型、互动型、创新型的普法善治升级版。开办了全市首档法治栏目--《法治声音》,每周三和周六中午12:00—12:30在河源电台FM91.1播出,讲好法治故事,弘扬法治精神,传播法治声音,打造“永不消逝的电波”,2016年8-12月共播出22期。龙川、紫金、东源分别在当地电视台开设专题普法栏目。四是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3.15、6.26、12.4等重大节日均开展专题普法活动,提升群众法律意识,助力创文活动。在12.4宪法日前后,市局联合市政法委、源城区局等28个单位共同开展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法治宣传活动。东源县先后开展《法制日报》进班级和百米法治文化长廊进校园等创新普法活动,同时联合法制日报社共同举办“12.4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万人观摩宪法宣誓活动”。和平县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拥军”普法宣传活动。
(二)法律服务工作获新进展。
2016年,我市法律服务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干在实处、走在前列,成绩可圈可点,实现量增质更优。
1、法律援助工作民生品牌凸显。一是延网格,扩范围。援助范围从低保户群体扩大至低收入户群体,在村居建立法律援助联络点,做到应援尽援,有效满足困难群众的法律援助需求。同时,市法援处完善了涉军法律援助中心,源城、紫金法援处先后与当地武装部建立了法律援助联络点和工作联系制度。二是建大厅、惠群众。全面完成市、县两级法援临街服务大厅建设,设立“三区四室”,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专业的“一站式”法律援助服务。作为省政府2016年十件民生实事内容之一,在省交叉检查验收中荣获粤东西北地区第1名。三是强监管,提质量。制定完善《河源市法律援助处咨询接访规范》、《关于推行法律援助受理登记制度的意见》、《法律援助参与申诉案件管理办法》等系列制度规定,形成有效的监管体系,为受援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2016年全市共办理各类法援案件696宗,接待来访来电1294人次;其中市法援处受理108宗、同比增加20%,连平县同比增长达268.6%;市法援处主任叶开明同志2016年9月被司法部评为第五届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
2、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扎实推进。坚持做到组织部署、资源配置、业务培训、检查督导、经费保障、考评考核等“六到位”。编印《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手册》,积极履行好顾问律师“五员”职责(即参谋员、宣传员、调解员、办案员、信息员)。据统计,2016年全市共有222名律师(其中深圳律师50名)参与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累计服务镇街政府、村居委、群众171029人次,提供法律服务共25325件次,提供法律意见书1097份、调解纠纷279件次、处理群敏案件2件次、上法制课4840件次,有效维护基层社会的和谐稳定。
3、律师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有为有位。一是组织引导律师积极为重点项目、征地拆迁、陪同领导接访和协助处置突发性、群体性上访事件等提供法律服务。2016年共派出公职、法援律师陪同市领导接访50次,接待来访群众79批659人次。二是加强律师队伍管理,党建工作覆盖率100%。三是与市政法委等政法单位及时召开律师工作联席会议,切实解决律师执业中遇到的问题,全面优化律师执业环境。2016年全市共有律师所40家,执业律师206名、同比增长21.89%,超额完成“三赛”年增长15%的任务;全市律师共办理各类案件3406件,咨询和代书法律文书7052件,担任法律顾问583家,社会律师业务总收入3594.75万元。
4、公证、司法鉴定和司法考试工作稳步发展。一是加强公证管理规范化建设,华龙、东源公证处为70岁以上老人提供免费办理遗嘱公证服务,连平、华龙公证处积极为重点项目工程建设提供公证服务。2016年全市共办理各类公证案件6586件。二是加强司法鉴定管理工作,新增一家办理亲子鉴定业务的鉴定所,有效满足群众的鉴定需求。2016年全市鉴定案件共1116宗,同比增长38%,鉴定结论出庭率达100%、采信率达99%。三是国家司法考试考务工作连续10年实现零差错、零失误、零投诉。2016年全市共554名考生、通过61人、通过率为11%,报考人数为历年之最。
5、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完成。在2015年试点的基础上,采取独立建设和进驻基层公共服务综合平台相结合的方式,2016年底基本完成了县、镇、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其中紫金县率先在全市全面完成并为全市提供了经验借鉴。
(三)法治保障工作出新成果。
2016年,全系统法治保障工作以规范化建设为抓手,创新工作机制和措施,全面助力平安建设。
1、人民调解工作保障有力。以紫金县局作为示范点召开现场会,组织编印《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工作手册》,6月底在全省率先完成全市1592个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紫金县为全市提供了典型经验,荣获省厅记二等功一次。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活动,集中化解一批历史遗留、疑难复杂和涉法、涉诉矛盾纠纷。全市各县区均落实人民调解员案件补贴并提高了补贴标准。据统计,2016年全市共调解矛盾纠纷5644宗,调解成功5595宗,调解成功率达99.1%(全省为97.95%),连平县调解成功率高达99.4%。
2、社区矫正工作创新有为。在原有的声纹定位手机监控系统的基础上,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进一步加强应急指挥、远程管控能力,落实“电子围墙”监管。东源建立县级示范性社区矫正中心,设立教育矫治谈话室、办公室、监控指挥中心、档案管理室、接收报到室,人脸指纹录入室等,社区矫正专业化、信息化、规范化不断推进。出台《河源市社区服刑人员考核奖惩工作规定(试行)》,健全社区服刑人员分类管理制度。目前共建立完善社区矫正就业基地8个、社区服务基地1个。2016年全市社区服刑人员在册1055人,重新犯罪1人,再犯罪率控制在0.2%以下,监管率、建档率、信息化应用率、定位监管率、“两个8小时”完成率、帮扶率均达到100%。
3、安置帮教工作有序推进。全面做好刑释解教人员信息录入核查工作,实现“一人一册”和无缝衔接管控;目前共依托企业建立安置基地11个,努力降低无业可就或生活困难导致的重新违法犯罪。编印《安置帮教工作手册》实用工具书指导推动工作。2016年全市刑释解教人员回归总数为1374人,安置1320人、帮教1365人,安置和帮教率分别为96.07%、99.3%。目前累计在册安置帮教对象4912人。
(四)过硬队伍建设上新水平。
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认真开展“两学一做”教育活动,全面学习贯彻《准则》、《条例》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打造过硬队伍。切实加强律师、调解员、公证员以及社区矫正执法人员、司法鉴定从业人员等队伍的培训教育。在省厅政治部的支持下,全员脱产培训全市司法所长,对社区矫正执法人员进行为期3天的全脱产培训学习。同时,切实强化“三赛”指挥杠杆作用,将重点工作纳入“三赛”范畴,并将县区和相关单位列为共同责任单位,强化督导,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此外,法规、信访、档案、保密、应急、工会、计生、信息调研、精准扶贫、计财装备、政务公开、车辆管理、后勤服务等工作都有新发展、新成效。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主要体现在:一是科技引领、信息支撑,应用大数据技术推动司法业务现代化的水平不高,信息化建设和应用相对较为落后。二是改革创新和补发展短板的力度有待提升,每万人拥有律师数差距较大,法治宣传制作中心、社区矫正指挥中心建设有待加强。三是基层特别是司法所工作人员力量薄弱,执法与服务能力参差不齐。四是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不敢担当,不作为、懒作为、慢作为的现象时有发生,个别同志满足于过去的成绩,习惯于旧有的方法,面对困难困局束手无策,工作打不开局面。对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对策,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解决。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安排
2017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总的要求是: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市系列重要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政法工作重要指示,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深度的忧患意识,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推动法治河源建设,以创新创先为引领,强基补短,加强科技信息化建设、打造过硬队伍,为河源全面小康、率先振兴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有力的法治保障,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全面实施“七五”普法规划,在创建全国法治宣传先进城市上有新成效。
一是对照评选标准制定创建工作方案。要积极争取省厅支持,制订与“七五”普法规划实施相配套的创建全国先进城市方案,召开创建动员大会,细化年度任务、落实责任单位和年度考评办法。二是健全普法工作机制体系。继续推动将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三赛”、综治平安、依法行政考评等目标管理,进一步细化完善相关考评标准和指标体系。健全完善“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和普法工作报告制度,每年选择若干个普法责任部门开展履职报告评议。探索建立上级普法主管部门对下级普法责任部门的工作考评、情况通报和重点约谈制度。三是完善普法工作载体平台。大力实施“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积极推进基层以案释法工作平台建设和典型普法案例库整理收集工作。认真组织好重要节点集中宣传活动。继续做好普法微信公众号管理使用,扎实办好《法治声音》,推动栏目再创新升级,打造法治最强音。四是抓好重点对象法治宣传教育。积极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落实学法考试措施,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思维,着力提高领导干部用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维护稳定的能力和水平。做好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聘请工作,积极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申报命名工作,推动市、县区建立1个以上多功能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并规范运作。五是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推进基层法治宣传文化阵地建设,推动市、县区至少建成1个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基本实现县镇村三级法治文化阵地全覆盖。积极做好法治城市、法治县(区)、法治乡镇(街道)以及民主法治村(社区)、依法治校示范校等创建工作,推动普法工作更加贴近基层、贴近群众,更加上门入户、入脑入心。力争全市20%以上500人以上规模企业达到省级企业法治文化建设标准。六是加强普法工作各项保障。加强“七五”普法讲师团建设,积极开展普法宣讲活动。落实好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的人均1元普法经费标准,积极推进市法治宣传制作中心建设。
(二)全面落实公共法律服务,在服务脱贫奔康、振兴发展上有新作为。
1、认真做好律师工作,服务好党委政府中心任务。积极推动律师参与党委、政府、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法律顾问工作,建立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力争第三季度建立市委法律顾问团。坚持做好公职律师、法援律师陪同市领导信访接待,积极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围绕党委政府“全面小康、率先振兴”的重大战略部署,努力在全面融入深莞惠经济圈和对接深圳“东进战略”、产业共建、精准扶贫、打造“四最四低”营商环境、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等提供法律服务。加强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指导,通过明查暗访、制作暗访片等形式,督促顾问律师认真履行好“五员”职责、落实好“四有”标准。落实好律师工作联席会议的决定内容,以问题为导向,切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规范律师执业行为。落实“三扩”(公职律师扩招、社会律师扩量、公司律师扩面)举措,发展壮大律师队伍,今年实现律师人数同比增长15%以上,着力补齐全面小康每万人拥有律师数的短板。加强律师行业的监督管理,理顺投诉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律师协会及律师事务所的基础管理作用,规范律师执业行为,守住律师执业底线。加强律师党建工作,以党建促所建、所建促发展。
2、认真做好法律援助工作,维护好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加强刑事法律援助工作,不断健全完善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衔接机制。落实好驻人民法院、监狱、看守所、拘留所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加强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继续推进驻军队(武装部)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建设。启功实施法律援助案件标准化工作,制定窗口服务标准,创新服务模式、提升便民服务举措,通过互联网建立市、县区两级法律援助远程视频接访和受理平台。实施好省法律援助青年志愿者行动计划,加强对青年志愿者的服务、管理、培训、考核。抓好法律援助宣传,创新宣传方式,提高法律援助社会知晓度。
3、认真做好公证工作,提升信息化规范化建设水平。持续推进公证信息化、规范化建设,探索开展网上金融公证、网上保全证据公证等,探索开展“绿色继承”、遗嘱保管和提存等公证延伸服务。积极介入纠纷解决,与法院合作开展公证调解活动等,为政府重点项目、民生工程、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提供专项公证服务。建立健全公证执业信息披露和通报制度,不断提高办证质量和办证效率。加强公证员队伍建设,努力解决县区公证员短缺问题。
4、认真做好司法鉴定工作,为司法公正和社会公正提供证据支撑。围绕确保鉴定公信力,督促指导司法鉴定机构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专业化、科学化、规范化建设。推广使用省司法鉴定管理系统,鼓励司法鉴定机构及司法鉴定人积极进驻公共法律服务大厅为群众提供专业服务。积极做好司法鉴定业务宣传推广工作。
5、认真做好司法考试组织实施和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认真组织实施好2017年河源考区的国家司法考试相关考务工作,确保圆满完成任务,实现“零差错、零失误”。积极贯彻实施《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推进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改革,积极启动开展人民监督员报名选任、培训、考核、奖惩、抽选履职、工作保障等工作,加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三)全面开展特殊人群管控和服务工作,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上有新贡献。
1、切实加强社区矫正工作,创新管控措施。全面推进市、县区两级社区矫正指挥中心建设和互连互通工作,力争年底前全面完成。打造“互联网+社区矫正”的监管矫治新模式,健全完善声纹视频手机和指纹、脸谱识别等信息化监管手段,降低社区服刑人员矫正期间重新犯罪率。落实好分类管理、学习劳动、请假审批、定期汇报等制度规定,提高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矫治质量。继续推进与团委合作,加强青少年社区矫正工作。探索构建社区矫正与监狱、公安、检察院、法院五家联席会议机制,完善省市县三级公检法司及相关部门协作机制。推动加大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力度,推动扩大社区矫正社工队伍,组织招募社区矫正志愿者。加强社区服刑人员就业、培训、社会救助工作。制作社区矫正宣传片、教学片,加大社区矫正宣传力度。
2、切实做好人民调解工作,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巩固完善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成果,组织人民调解参与社会矛盾专项治理,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做好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中矛盾纠纷的调解工作。继续推动采取政府购买服务、补贴、补助等方式,鼓励和支持人民调解委员会配备专职人民调解员;加强人民调解专家库建设;开展人民调解员岗位培训和年度培训。认真实施省《贯彻落实〈司法部等4部门关于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推动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依法、有序、健康发展。健全完善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积极利用各种媒体平台开展人民调解工作社会宣传。加强边界矛盾纠纷联防联调工作。积极推动成立人民调解协会。落实省厅关于做好人民调解管理系统、人民调解案件登记系统的功能完善和上线运行。
3、切实做好安置帮教工作,严防重新违法犯罪。落实重点帮教对象必接必送机制,切实减少脱管、漏管现象。在使用好全国刑满释放人员信息管理系统的基础上,推广使用省厅自主研发即将运行的安置帮教信息系统。进一步依托企业建立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基地。协调各相关部门共同落实各项安置帮扶政策,认真开展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排查帮扶工作。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帮教刑满释放人员,开展形式多样的帮教活动。
(四)全面落实党建主体责任,在打造过硬队伍上有新举措。
1、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对政法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全面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巩固和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切实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生态。
2、加强纪律作风建设。要持之以恒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切实担负起监督管理职责,做到党风廉政建设警钟常鸣,带头严格执行制度,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强化“一岗双责”意识,坚决履行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强化重点领域、重点部位和关键岗位的监督,推进司法行政行风建设,树立司法行政的良好形象。
3、加强履职能力建设。全面推进公务员队伍能力培训和知识更新,认真抓好司法所长、人民调解员、社区矫正执法人员、执业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员等队伍培训教育工作,切实提高应对复杂局面能力、依法行政能力、依法执业能力、群众工作能力、社会沟通能力,全面实施科技兴业战略,建设数据化、智慧型司法行政机关。同时,继续落实“三赛”督导和考核奖励机制,开展创新、创先项目立功嘉奖评选活动,充分发挥队伍主观能动性,激发队伍敢于担当、创新驱动、奋发有为、争取一流,干在实处、走在前列。
(五)全面推进固本强基建设,在增强发展后劲上有新动能。
1、加强司法所和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落实《全省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指引》,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标准化管理,即组织机构法定化、队伍建设正规化、业务管理信息化、工作规则流程化、硬件设施标准化、经费保障制度化、职能发挥实效化,充分发挥司法所职能作用,更好地服务基层和群众。充实和优化司法所力量配备,切实用好政法专项编制,继续争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设置公益岗位,聘请社工专干,保障乡镇司法所专职工作人员力量。积极通过举办培训班、开展学习交流等方式,提高司法所人员素质能力。在全面完成县镇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的基础上,不断增加服务资源,丰富服务内容,扩大服务领域,提升服务质量。
2、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和应用。要把科技信息化作为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善于运用科技思维、互联网思维开展和推动司法行政工作,推动现代科技与司法行政各项工作深度融合,强化实际工作中的应用,提高司法行政效能。要按照省厅部署要求,做好省市县镇四级司法行政专网互连互通,将运行在互联网的内部管理类信息系统全部迁移到政法专网运行。围绕实战实用实效要求,在“深化建设”和“深度应用”上作文章,研发应用OA可移动办公自动化系统,提升机关办公效能;进一步健全完善公证处、法援处、保密室、机关大楼等重点部位视频监控建设;加强和升级司法行政网、法律援助网、律师协会网建设;规范司法行政公众微信号、普法公众微信号、法律援助公众微信号运作,推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更好地融入司法行政业务,全力打造司法行政升级版。
3、综合施策提升执行力。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三赛”、“双创”等专项活动考评记功、值班巡岗、指纹考勤、请休假审批、支部生活、工会活动等制度规定。重点通过抓制度规定的落实,有效解决个别科室和干部员工“庸、懒、散、乱”等不良现象,改变“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差一个样”的情况,努力营造崇尚实干、恪尽职守、勇于奉献的工作氛围。
4、着力提高经费保障水平。认真按照粤财行〔2008〕196号文件的要求落实公用经费,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的意见》,落实人民调解经费,建立健全人民调解以案定补制度。市级层面政府常务会议已明确人均普法经费由0.5元提高到1元标准,各县区也要积极争取普法经费标准适当提高。落实和用好中央和省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有效改善基层司法行政机关特别是乡镇司法所的装备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
同时,要继续做好法规、信访、综治、保密、档案、扶贫、应急、工会、计生、信息调研、政务公开、车辆管理、计财装备、后勤服务等工作。
此外,在做好上述各项工作部署之外,重点确保完成如下十件双创引领、强基补短实事。一是创新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模式,建设市、县区远程视频接访和案件受理平台,居民在家中可上网约见律师接访和申请法律援助。二是融合声纹技术、指纹和脸谱识别技术一体,升级市社矫指挥中心,建设市社区服刑人员刑罚执行远程可视化监管系统。三是让《法治声音》插上“云”翅膀,打造永不消逝的电波,成为法治最强音,实现有手机讯号的地方就有法治声音,随时可听法治声音、随地可感知法治力量。四是建设依法履职“云”考核和移动化OA办公系统,用大数据“云”计算,实现人在干、云在看,全年工作一清单、工作成绩网上晒(赛)。五是从严治考与热情服务双驱动,确保司法考试工作连续十一年“零差错、零失误、零投诉”,保持全国先进集体的荣誉称号。六是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规定,推动市、县区党委建立法律顾问团,力争走在全省前列。七是在去年率先在全省完成全市1526个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的基础上,巩固提升规范化建设水平,实现调解案件受理数、调解成功率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八是加强基层司法所和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规范化建设,打牢基层基础、夯实工作根基。九是加强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确保落实“五员”职责、坚持“四有标准”服务成效,提升基层依法治理水平。十是落实“三扩”举措,保证年增长律师人数15%以上,努力补齐每万人拥有律师人数建设小康社会的指标短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