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司法
省厅到我市验收法律援助服务窗口
更新时间:2017/1/13
1月11日至13日,梅州市司法局副局长洪庆松、省法援局副局长彭莉红、广州市法援处副主任白仲清、中山市法援处主任许发双组成的省厅验收组到我市检查验收法律援助服务窗口。市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启增,市法援处主任叶开明全程陪同验收。
验收组一行先后到市法援处、源城区法援处、紫金县法援处、东源县法援处、连平县法援处、和平县法援处和龙川县法援处等7个法律援助服务窗口进行了检查和验收。验收组每到一个服务窗口,除认真听取当地司法局的汇报外,还严格依据《广东省法律援助服务窗口标准化建设验收工作方案》,对照广东省法律援助服务窗口标准,通过实地查看,翻阅验收材料、实际操作等方式,逐项检查。
验收组对我市法律援助服务窗口建设给予了充分肯定。验收组认为,我市对法律援助服务窗口建设,认识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严格按照省厅部署完成了窗口建设任务,有些工作甚至比发达地区做的更细、更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