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司法

我市顺利完成全省关于开展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以及规范公证管理和公证文书交叉检查工作

更新时间:2016/10/28

按照《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以及规范公证管理和公证文书质量交叉检查的通知》(粤司办[2016]460号) 的统一安排,河源市负责检查江门市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开展情况和规范公证管理工作推进情况。10月24-27日,河源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吴慧先同志率领市局相关业务科室人员组成检查组,到江门市随机抽查了江门3县及其辖区内6个镇(街)、12个村(社区)工作。江门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局长黄宇光同志会见了检查组一行,并带领江门市司法局业务科室人员全程陪同检查工作。

期间,检查组分别检查了江门江海区、鹤山市台山市12级市工作,实地走访了江南街道、外海街道、雅瑶镇、鹤城镇台城街道斗山镇6个镇(街)和新中社区、江翠社区、银泉社区、麻三村石湖社区雅瑶村、五星村、东南村、园田社区、香雁湖社区、浮石村、横江村12个村(社区)。每到一处,检查组都认真听取当地县(区)司法局汇报,查看县(区)司法局、镇(街)司法所、村(居)委会相关工作材料和台账,与镇(街)党政领导、司法所和村(居)两委干部、顾问律师座谈交流,走访部分村民,向村(居)委干部和村(居)民发放《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情况调查问卷》,结合《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评估指标》中的内容,进行了列清单式逐一对照检查。

检查组在江门市司法局参加座谈、查看台账

 检查组在江门外海街道参加座谈交流

检查组在银泉社区查看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宣传栏

检查组在江海区查看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宣传广告

检查组在外海街道与村干部、村法律顾问交流

检查组在新中社区与村干部、村法律顾问交流

检查组在检查台账

检查组在台山市参加座谈会和检查台账

检查组与村干部、村民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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