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司法

市司法局召开《问责条例》专题学习会

更新时间:2016/9/12

2016年9月9日上午,市司法局召开处级以上干部《问责条例》专题学习会。

会上,市局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肖佳同志宣读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传达了市委办《关于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通知》(河委办发电〔2016〕102号)精神,部署了市司法局近期开展问责条例学习的工作安排。

党组书记、局长肖伟星同志在会上强调,《问责条例》是我党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问责条例》尽管文字不多,却干货满满,值得同志们认真学习、反复体会,学习的目的是为了防患未然,避免问责情况发生。全体党员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问责条例》学习,做到三点要求:一是严格执行市委办通知精神,对规定动作高标准完成。二是结合“两学一做”教育活动,深入推进学习。三是用“五个对照”(对照“三赛”任务、对照省厅“一五三”创新战略、对照全面改革全年任务、对照年度计划、对照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领导责任) 把学习和工作结合起来,以学促干,实学实干。

与会同志围绕专题学习开展了热烈的讨论,结合实际谈自身体会,并表示将认真贯彻落实《问责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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