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司法

创新驱动引领,打造河源“七五”普法善治升级版

更新时间:2016/4/18

 

 

418日上午,市局党组中心组组织了“七五”普法规划专题学习会。会议由市局党组书记、局长肖伟星同志主持,市局党组成员、副处以上领导干部、宣传科全体成员参加了学习会。

会上,肖伟星同志对《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进行了全面解读,指出,“七五”普法规划亮点众多:一是党内法规首次纳入到法治宣传教育的主要内容;二是重点对象更加突出;三是措施和方式上更加重视责任制、考核制和创新机制;四是落实保障上,将普法经费列入财政保障,首次提出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就如何起草我市“七五”普法规划,肖伟星同志提出了几点意见:一是在资料准备上,起草规划要做到“五个融合”,即:与《法治河源建设工作规划(2012-2015)》相融合、与省“七五”普法规划相融合、与河源市“三赛”考核机制相融合、与四部委印发的《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相融合、与法治创建要求相融合。二是起草“七五”普法规划的内容安排上,要既贯彻中央、省的精神,又有本地特色指标;要标新立异,开展可量化、可操作性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创新机制试点工作,以点带面,推动全市建立长效机制;要喜新不厌旧,传统载体与新兴媒体量增质更优。

肖伟星同志指出,我市“七五”普法规划重点是要创新,突出建立创新型、服务型、互动型的“三型”全媒体普法模式,努力打造河源“七五”普法善治升级版。一是普法理念、思路要创新,以建立“三型”普法模式为目标,实现“三个转变”,即从重政府发动向全社会力量参与转变、从重法律知识传播向法治信仰培育转变、从重单向灌输向参与互动转变。二是方法和载体上要更加注重“互联网+”技术,不断创新形式,推动法治宣传教育良性发展。三是机制体制上要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机制、考核机制要探索更多可量化、可操作性的内容,形成制度化。

 

 专题学习会现场

肖伟星同志在专题学习会上对河源市“七五”普法规划起草工作提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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