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司法
我局认真开展公证机构和公证员年度考核
更新时间:2016/4/8
为了规范管理全市公证机构,促进公证机构认真履行职责,为社会提供更优质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按省司法厅要求,近期,我市司法局组织开展了全市公证机构和公证员年度考核工作。
此次考核,由各公证机构所在地的主管司法行政机关组织实施,市司法局另行对区县考核工作进行监督指导。考核工作严格依照司法部《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公证机构年度考核办法(试行》及省司法厅考核文件进行。具体分为安排部署、公证机构提交相关报告、公证处负责人述职、主管机关审核通过四个步骤进行,考核内容主要有执业情况、质量情况、组织建设情况、公证员的年度考核情况、档案管理情况、收费和财务管理情况以及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情况七个方面。
经过市、县(区)两级司法行政机关认真细致、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的考核后,考核结果为:东江公证处和紫金公证处优秀,华龙公证处、东源县公证处、龙川县公证处、和平县公证处和紫金县公证处合格。
通过检查考核,我市七家公证处在执业过程中均能较严格遵守执业纪律、执业道德和相关法律法规,严把公证质量关,建立健全了内部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规范管理,各项工作运行良好。各公证处主动融入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为征地拆迁、招商引资等提供公证法律服务;积极开展为民服务,为老弱群众上门服务,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减收公证费,受到群众好评。
通过检查考核,发现我市公证机构还存在以下几个问题:一是公证创新服务需进一步加强,业务领域还需进一步拓展;二是公证员业务学习需进一步加强,专业素质需进一步提高;三是内部管理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针对以上问题,市司法局为全市公证机构提出了以下改进建议:一要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关注民生、促进稳定为重点,充分发挥公证工作的职能优势,以优质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取信于民、取信于社会;二要加强对公证人员的培训,健全完善自学制度,建设“学习型公证处”;三要不断健全、更新内部管理制度,规范管理,使各项工作都有较大的进展。
通过此次考核,将会使我市七家公证机构的内部管理制度更加健全完善、管理更加规范,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发展,从而更好地为我市的经济发展、和谐稳定提供优质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