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司法

市人民调解委员会6月底前全面完成规范化建设

更新时间:2016/4/1

   河源日报讯 记者 刘烨华 通讯员 王海军 记者从前日在紫金县召开的全市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现场会获悉,我市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将在6月底前全面完成。

 

规范化建设提升调解能力

 

前日上午,与会人员实地参观了紫城镇、紫城镇通惠社区、龙窝镇彭坊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彭坊村委会,一条横幅上写着“有纠纷,找调解,省时省力不花钱”。彭坊村调解室内,悬挂着几幅挂画,“和为贵”3个字下面有一幅一双相握的手的画,寓意握手言和。提起人民调解委员会,79岁的黄伯连连称好。去年,他和家里人发生纠纷,就是通过人民调解员做工作,成功化解了矛盾。

 

人民调解委员会为什么能发挥这样的作用?

 

市司法局负责人说,对人民调解员的调解工作,这次现场会提出了“四化”的要求,即工作要规范化、业务要专业化、调解的成果要品牌化、在互联网时代成果要信息化。现场会主要强调“五落实,六统一”:五落实就是指调解的组织机构落实,调解人员落实,调解经费落实,调解制度落实,调解的场所落实;六统一就是做到人民调解的标牌、标识、文书、程序、印章、徽章统一,以提高调解的能力和服务群众的水平。

 

按照去年市人大常委会的司法检查和市委办相关文件的要求,在今年6月底前,我市要全面完成1592个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任务。

 

成功调解纠纷有利于社会和谐

 

在紫城镇通惠社区,记者了解到一起有意思的调解个案。2015721日,郑某下了公交车后,发现老人钟某倒在地上,便上前扶起他,后协助钟某家人将他送至医院。但事后,钟某家人认为是郑某撞倒了钟某,并向郑某索要赔偿。双方为此到通惠社区申请调解。人民调解员刘冠城受理此案后,到事发现场进行调查,在附近做生意的张某证实钟某倒地时,郑某离钟某还有五六步路的距离,郑某不是撞倒钟某,而是上前扶起倒地的钟某。

 

根据走访后的实际情况,刘冠城召集郑某和钟某进行调解,并向钟某家人出示了证人张某的笔录。最终,钟某家人不再要求郑某进行赔偿,并对他乐于助人的行为表示感谢,而郑某也自愿捐300元作为钟某的医疗费。

刘冠城受理此纠纷的时间是721日,郑某和钟某达成调解协议的时间是724日。短短3天时间内,一起扶老人引起的矛盾最终得到了化解。当事人双方不需要支付任何费用,还省去了许多时间和人力去走法律途径。

市司法局相关工作人员说,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人民调解的任务之一就是及时、尽早调解民间纠纷,避免小事变大事,防止矛盾恶性循环。可以说,人民调解对预防犯罪有着特殊作用,有利于社会和谐。双方当事人如果对调解结果达不成一致意见,还可以选择走法律途径。

 

紫金打造“和为贵、调为先”人民调解文化

全县286个调解室基本实现“五落实”

 

河源日报讯 记者 刘烨华 邓燕琴 通讯员 王海军 “和为贵、调为先”,这是紫金县目前着力打造的人民调解文化。

 

紫金县着力打造和推行以“和为贵、调为先”为主要内容的人民调解文化,探索出“法为上、人为本、调为先、情为牵、和为贵、让为贤”的适应当前农村调解工作的方法和模式。通过采取小册子、漫画图册、壁画、墙体画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和为贵、调为先”调解理念,潜移默化影响群众,起到了春风化雨、润物无声的效果。截至目前,全县286个调解室基本实现“五落实”(组织机构落实,调解人员落实,调解经费落实,调解制度落实,调解的场所落实),共发放宣传册等宣传资料25万多份。

 

据了解,截至2015年底,紫金县共投入20多万元,完善了全县318个镇、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比省司法厅规定的时间提前1年完成建设任务。今年,紫金县还试行“以案定补”方案,对调解员调解的案件给予经费补贴,以调动调解员的工作热情,激发调解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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