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平县司法局2011年主要工作成效
(一)以维护社会稳定作为服务大局的着力点,努力为党委政府排忧解难
1、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工作力度。一是积极争取资金做好县局业务用房建设。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政法基础设施建设规范投资保障机制的意见》的工作总体部署,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做好《连平县司法局业务用房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前期准备工作,并计划于2012年动工新建连平县司法行政业务用房;二是积极开展司法所参与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建设。进一步完善司法所工作流程和行为规范,贯彻落实司法所参与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建设的各项任务。
2、切实做好人民调解工作。按照“大事不出镇,小事不出村,矛盾不上交”的工作要求,以“防激化”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工作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构筑“大调解”格局,确保人民调解工作有效开展。一是加强人民调解的组织领导。二是加大干警执法培训力度。三是坚持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活动。成功调处了一批重大疑难纠纷;四是切实筑牢“大调解工作”格局;五是主动介入参与群体性事件、群体性上访纠纷的调解。一年来全县共受理各类矛盾纠纷1643件,成功调处1637件,调解成功率99.6%,有力地维护了全县社会稳定。
3、社区矫正工作全面铺开。一是规范社区矫正工作,保证矫正质量;二是完善规章制度,做好工作衔接;三是健全机构,充实人员。继续聘任8名社区矫正工作者,为促进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人力保障。2011年,我县累计接收矫正对象101人,已解除矫正的有15人,现有矫正对象86人。其中,被判处缓刑的61人,被判处假释的8人,被判处暂予监外执行的2人,被剥夺政治权利的15人。没有矫正对象重新犯罪的情况发生。
4、以防止脱管漏管为重点,进一步做好安置帮教工作。一是由司法所根据省刑释解教人员管理系统平台,对照各监、所提供的信息,逐一走访,逐个比对,完善个人档案并登记造册做到“一个不能少”;二是调查摸底与帮扶济困相结合,切实帮助解决刑释解教人员实际困难和问题;三是总结提高与建机立制相结合。建立重新违法犯罪倒查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今年我县共接受刑释教解人员92人,安置92人,安置帮教率100%。
(二)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努力为建设幸福连平夯实法治基础
1、党政主要领导把普法列入议事日程,坚持常抓不懈。我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36 次常委会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制定了《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关于在全县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全县党政主要领导把普法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年初有普法计划,平时有举措,年终有总结,坚持常抓不懈。
2、率先落实做好“五五”普法总结表彰,全面启动“六五”普法工作。隆重召开了 “五五”普法总结表彰暨“六五”普法动员大会,县五套班子领导参加了会议,会上县委书记罗小聪同志全面总结了我县 “五五”普法工作取得的优异成绩,动员部署“六五”普法工作的开展。
3、创新形式,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一是结合今年换届选举工作做好法制宣传工作;二是联合中国联通连平县分公司,利用联通短信平台群发短信宣传普及法律知识;三是编写《学法用法读本》;四是在市政中心广场液晶大屏幕上滚动式播放普法内容。通过利用新兴媒体开展普法教育活动,使普法教育覆盖全县角落,走进千家万户。
(三)积极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1、积极拓展和规范律师工作。围绕政府工作大局,立足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积极参与群体性矛盾、群体性上访纠纷的调解,充分利用律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的重要作用,引导群众依法正确行使诉求,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
2、充分发挥公证职能作用。围绕政府中心工作,在重点工程建设、国有土地使用权等事项中继续担当重要角色,积极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建立健全公证诚信体系,开通绿色通道,减免公证费用,大力开展便民利民服务。
3、以提高援助率为重点,精心打造政府民心工程。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服务为民的观念,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各项工作。拓展援助渠道,打造司法行政窗口形象。恢复使用12348法律援助服务热线,切实抓好法律援助受案办理工作,尽可能降低门槛,放宽标准,扩大受案范围,不断满足困难群众和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的法律需求,让政府的民心工程惠及更多群众,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4、强化公职律师工作,充分发挥公职律师服务政府的职能。公职律师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参与政府法律事务和社会公益、重大利益纠纷的协调和承办。根据县政府的需要,专门指派2名政治思想表现良好,工作经验较丰富的律师所主任担任县政府常年法律顾问,为政府制定和实施有关政策法规以及依法治理各项工作事务当好参谋,为政府依法行政提供了高质量的专业法律服务。
一年来,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立足本职、关注民生、服务大局,为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县司法局被省委评为 “五五”普法先进集体,被市委评为“依法治市”先进集体。荣立集体三等功2个,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县级表彰的先进集体14个,先进个人18人。没有发生受党纪、政纪处分的事件;没有发生“一票否决”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