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八个一”举措开展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
今年12月4日是第二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十五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2015年“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前后,我市集中组织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系列宣传活动,进一步推动“六五”普法规划目标任务全面落实,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一、精心制订一个法制宣传活动方案。根据全国和省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普法办下发《关于开展2015年“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的通知》(河普办〔2015〕11号),对“12·4”工作进行了周密部署、精心筹划,确保活动顺利实施。
二、全市开展一次《宪法》专题学习活动。全市各县(区)、市直单位结合本部门实际,积极推动党委(党组)开展宪法专题学习,认真组织各级普法讲师团宣讲宪法,在全社会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各具特色的宪法学习宣传活动。
三、制作一批法治宣传展板。首次制作一系列以“法律六进”、宪法为主要内容72块法制宣传展板,以展板形式面向广大群众普及宪法知识,维护宪法权威,弘扬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提高法治观念,不断增强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四、利用多媒体集中一次宣传活动。利用电视、电脑、公交移动显示屏、户外大型LED显示屏等滚动播放,宣传法律知识,播放宪法公益广告。
五、组织全市中小学校开展一次形式多样宣传活动。市、县(区)教育部门组织所属学校,利用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围绕《宪法》开展内容丰富的法治宣传活动,聘请法制副校长讲课和班会等形式为学生们上一堂法治课。
六、集中一次悬挂法治宣传标语。为营造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氛围,市、县(区)各单位、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学校统一悬挂法治宣传标语。
七、新闻媒体开展一次形式多样宣传报道工作。新闻媒体组织记者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及时报道活动的亮点和典型,通过开办法治宣传教育专栏,做到电视有图像、广播有声音、报刊有文章,增强法治宣传的感染力和吸引力,扩大法治宣传教育的影响力。
八、组织开展一次大型法制宣传咨询活动。联合市依法治市办、法学会、妇联、团市委、工商联、人防办、人民银行、供电局、律协,源城区司法局、依法治区办、普法办、科协、地震局、外事侨务局等单位在源城区街心花园联合开展法治宣传咨询宣传活动,活动内容以法律咨询,派发宣传单、图片、音像展览,出动宣传车播放宪法,利用网络等新兴媒体播放国家宪法日宣传片等形式向全市群众进行法治宣传。
通过采取多种举措,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旨在全社会树立宪法权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形成全社会自觉学法用法尊法守法的良好氛围,为推进法治社会、法治河源建设,推动河源开创跨越式发展新局面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12·4国家宪法日活动通知
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现场
河源电视台综合频道播放《宪法》专题片
户外LED显示屏播放宪法公益广告
户外悬挂大型宪法宣传横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