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司法

河源市开展2015年“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

更新时间:2015/12/4

    124日上午,河源市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活动以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为主题。河源市司法局、依法治市办、普法办、法学会、妇联、团市委、工商联、市人防办、市人民银行、市供电局、市律协,源城区司法局、依法治区办、普法办、区科协、区地震局、区外事侨务局等单位在源城区街心花园联合开展宣传活动,市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建辉到场参加活动。本次集中活动共发放宪法宣传手册等宣传材料3万份,制作宣传展板72块,解答群众咨询600余人次,深受群众的欢迎。

    在此之前,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2015年“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前后,将集中组织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系列宣传活动,进一步推动“六五”普法规划目标任务全面落实,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营造良好法治氛围。一是深入开展学习《宪法》。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积极推动党委(党组)开展理论中心组宪法专题学习,认真组织各级普法讲师团宣讲宪法,在全社会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各具特色的宪法学习宣传活动;二是举办大型法治宣传咨询活动。市、县(区)普法办负责协调相关部门,124日,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当天,在各辖区公众聚集地开展大型法治宣传咨询活动;三是开展志愿服务·助力创文法律进社区志愿服务活动。以创建文明城市“四进社区”为契机,在11-12月期间到14个社区开展14场法律进社区志愿服务活动,为创文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四是组织全市中小学校开展形式多样宣传活动。市、县(区)教育部门组织所属学校,利用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围绕《宪法》开展内容丰富的法治宣传活动,聘请法制副校长讲课和班会等形式为学生们上一堂法治课;五是开展“全屏宪法宣传活动”。利用电视、电脑、公交移动显示屏、户外大型LED显示屏等,宣传法律知识,播放宪法公益广告;六是悬挂法治宣传标语。为营造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氛围,市、县(区)各单位、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学校统一悬挂法治宣传标语;七是各新闻媒体开展形式多样宣传报道工作。各新闻媒体组织记者深入开展宣传活动,及时报道活动的亮点和典型,通过开办法治宣传教育专栏,做到电视有图像、广播有声音、报刊有文章,增强法治宣传的感染力和吸引力,扩大法治宣传教育的影响。

 

 河源市开展2015年“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现场

市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建辉到场参加活动

  

活动现场移动多媒体播放宪法专题片

工作人员在活动现场向群众派发宣传资料

 南粤春雨志愿者服务队伍参加宣传活动

 

 

 户外大型LED屏播放宪法公益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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