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司法

市局党组书记、局长肖伟星率队到龙川县督导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

更新时间:2015/10/9

     9月30日,市局党组书记、局长肖伟星率队到龙川县督导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通过督导检查,深入镇、村(社区),全面掌握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开展情况。

肖伟星局长在龙川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天瑞、市局副调研员卢思奇、龙川县司法局局长张树青和市局相关科室负责人的陪同下,实地检查了鹤市镇、鹤市镇大佳村、紫市镇、紫市镇仁里村、通衢镇、通衢镇居委会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开展情况,并与当地镇委、镇政府相关领导进行深入交流,细致询问当地群众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质量情况。

市局督导检查组一行与龙川县司法局领导班子进行了座谈,听取了龙川县司法局局长张树青的工作汇报,肖局长充分肯定了龙川县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主要做到“四抓”:一是抓关键,龙川县作为我市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试点县,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统一思想,抓住关键有利于推动工作开展。二是抓重点,坚持贯彻落实顾问律师“五员合一”工作法,解决顾问律师干什么、怎么干的问题,明确了顾问律师的工作职责。三是抓保障,在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过程中,抓好人、财、物的保障,如抓好人员培训、对法律顾问服务情况进行考核并发放上半年经费,走在全市前列。四是抓督查,龙川县司法局班子分片挂钩乡镇,做好督查工作,做到抓住不落实的事、问责不落实的人,把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与经费挂钩、与年终评优评先挂钩。肖局长对接下来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坚持“四抓”不松懈,走在前列谋新篇。要根据省司法厅杨江华厅长提出的“三个一”(有一人专职负责、有一套工作制度、有一本工作台账)标准抓好工作落实。二是以问题为导向抓整改,严格标准争高分。要通过自查,以问题为导向,确定整改时限,认真进行整改,迎接省的检查。三是健全台账,迎接考核。台账就是答卷、就是成绩单,要对照省司法厅对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项目,逐一完善台账,达到用“实事说话、数据说明、台账证明”作用,推动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顺利开展。

肖伟星局长率队深入龙川县鹤市镇督导检查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

市局督导组在龙川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天瑞等人陪同下深入龙川县紫市镇督导检查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

市局督导组与龙川县司法局领导班子进行座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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