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司法

市律协召开四届三次理事会

更新时间:2015/6/29

         5月8日,河源市律师协会召开四届三次理事会,共26名理事参加会议,3名理事请假,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肖伟星同志、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文英同志应邀参加会议,市律协会长叶勇同志主持会议。

理事会听取并审议通过了由市律协会长叶勇同志作的《市律师协会理事会2014年工作报告》和《市律师协会理事会2015年工作计划》、市律协副会长杨明添同志作的《关于调整律师事务所会费标准的议题》、《关于聘请秘书处专职工作人员的议题》、《关于解决律协工作用车的议题》、《2014年市律师协会财务收支报告》、《2015年市律师协会财务预算报告》。

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肖伟星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肖局长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市律师协会新一届理事会成立以来的工作,特别是勇于担当,履行“五员”职责,较好地完成了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试点工作,充分发挥律师在推动依法治国进程中的重要作用。同时,肖伟星局长对2015年市律师协会理事会工作提了三点要求,一是科学决策,谋划新发展。理事会要抓住全面深化改革的契机,积极参与法治文化和法治精神建设,推动律师事业繁荣发展;二是要善抓落实,夺取新成效。理事会要将表决通过的工作计划进行项目化管理,确定工作任务、完成时间表,落实负责领导和确定责任人,优质高效完成好2015年工作任务;三是要敢于担当,开创律协工作新局面。理事会要加强协会自身建设,加强律师行业纪律教育,切实肩负起行业管理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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