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司法

省司法厅律管处处长陈建到我市调研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

更新时间:2015/6/29

     5月28日,省司法厅律师工作管理处处长陈建率队到我市调研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当天上午,省厅调研组一行在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文英以及市局律管科、东源县司法局等相关负责人的陪同下,深入仙塘镇红光村委员会实地调研该村法律顾问工作开展情况。省厅调研组一行认真查看了村法律顾问的工作台账及对驻村顾问律师有关信息的公示情况,并向红光村委详细了解了顾问律师进村后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

随后,省厅调研组一行在市司法局六楼会议室召开了村居法律顾问工作调研座谈会。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肖伟星、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文英以及市局律管科工作人员参加了座谈会。会上,肖伟星局长就河源在开展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有关情况作了汇报,他指出,我市自去年试点以来,主要围绕顾问律师进村后要干什么,怎么干,干成什么效果和如何提升律师个人素质能力等方面抓推进抓落实。一是将律师履行职责上定位为当好“五员”,参谋员、宣传员、调解员、办案员和信息员。二是要求律师在工作中要力争达到“四有”效果,即深化改革有法律依据、推动发展有法律参谋、化解矛盾有法治思维、维护稳定有法治方式。三是律师个人在履行律师顾问职责中的能力储备要做到“四有”,即要心中有法、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四是要求顾问律师在工作方式上要做到“四个不”,即“谋事不断事、帮忙不添乱、坚持不放弃、有为不争利”。省厅律管处处长陈建对我市开展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给予了高度肯定和充分认可,认为河源很多的创新做法值得在全省推广宣传。会上,与会人员还就顾问律师补贴经费的支付方式、顾问律师年度表彰奖励以及如何保障此项工作可持续发展等事项进行了探讨交流。

 


省厅调研组到东源县仙塘镇红光村调研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

 村居法律顾问工作调研座谈会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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