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司法

全省法治宣传“育民服务”标准体系建设研讨会在河源召开

更新时间:2015/5/8

  为推进构建法治宣传“育民服务”标准体系建设工作,5月6日至7日全省法治宣传“育民服务”标准体系建设研讨会在河源市召开,省司法厅党委成员、副厅长何流明、河源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肖伟星和22个市(区)司法局分管领导和宣教科科长50多人参加了研讨会。

  研讨会上,分别讨论修改了《全省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基地建设标准》、《全省中小学法制副校长工作规范》、《全省企业法治文化建设标准》、《全省基层“以案释法”平台建设标准》、《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全省村(社区)法律顾问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意见》六个规范性文件,以及《关于组织开展全省“六五”普法总结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全省22个市(区)对七个规范性文件提出了建议和意见,河源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肖伟星在讨论会上提出了三点建议:一是全省“六五”普法总结检查验收工作主要内容要与司法部相一致;二是要将财政局、文广新局纳入到自查单位中;三是落实《广东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中的第二十五条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给予表彰和第二十六条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验收中不合格的对直接给予通报批评。省司法厅党委成员、副厅长何流明对今年工作提出五点要求:一是要夯实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基础,开展多领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二是要认真开展“学习宪法 尊法守法”主题活动,增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实效;三是要认真总结“六五”普法,科学谋划“七五”规划;四是要结合普法工作三十周年,开展广东普法先进人物典型事迹系列宣传报道,以及开展南粤普法三十周年广东十大法治事件和广东十大法治新闻人物的评选活动。最后,何流明副厅长要求大家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开阔视野、转变观念、创新思路,提高新形势下的普法能力。

 

全省法治宣传“育民服务”标准体系建设研讨会在河源市召开

 

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何流明做重要指示

 

省司法厅法宣处处长刘冬梅主持会议

 

河源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在研讨会上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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