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中共河源市司法局委员会加强作风建设九项承诺

更新时间:2014/4/3

根据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部署,按照边学边查边改的工作要求,河源市司法局党委就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向全市人民群众、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广大干警公开承诺: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我市司法行政工作要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以推动河源跨越发展为导向,以服务保障民生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主动作为,积极进取,确保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不折不扣得到落实。

二、遵守纪律,加强党性。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自觉在思想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集体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发扬民主,科学决策、依法决策。

三、勤政为民,提高效率。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深入司法所、律师事务所等基层一线,加强与服务对象、基层单位干警直接联系,努力解决基层的实际问题和困难。创新和落实便民利民各项措施,不断提升工作效率和质量。 

四、务实创新,改进作风。完善学习制度,倡导勤奋好学、学以致用的良好学风,建设学习型领导班子。转文风改会风,开短会、讲短话、写短文,不搞没有实质内容的会议、活动和文件,不搞没有实际作用的检查、评比、表彰和培训,不提脱离司法行政实际的口号、思路和指标。

五、艰苦奋斗,勤俭朴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遵守领导干部生活待遇规定,不超标准配置车辆、占用办公用房,不接受超标准接待与陪同,不参与公款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不以公务名义变相旅游,不参加没有实质内容的出国考察。

六、弘扬法治、创建平安。围绕“法治河源,平安河源” 建设深入开展法制宣传,强化全民法治理念。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增强全社会学法遵法守法用法意识。

七、构建公共法律服务,满足群众司法需求。积极推动由政府主导提供,与河源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阶段相适应的公共法律服务,努力满足公民的基本生存权和发展权需要,最大限度实现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

八、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忠实履行司法行政职责,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自觉接受监督,坚决反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自觉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正义。

九、健全机制从严管理,建设优秀廉洁团队。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建设过硬队伍为目标,以优秀团队创建活动为载体,形成司法行政优秀团队品牌,打造一支忠诚可靠、执法为民、务实进取、公正廉洁的高素质司法行政队伍。

市司法局党委成员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以作风的转变树立良好形象,为全局广大党员和各级干部作出表率。

以上承诺,请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党员、群众和社会监督。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