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办理法律援助卡的公告
为进一步落实便民利民措施,依法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我局将向社会公众发放“法律援助卡”,持卡人凭借此卡可以直接获得法律援助。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公民可到我局申请登记,我局将对申请情况进行审查,并在九月份统一发放此卡。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条件:
1、在河源市居住满一年以上或在河源市务工的人员;
2、经济困难的公民,具体包括下列人员:
(1)、享受五保户、特困户救济待遇的;
(2)、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3)、其家庭被认定为“低收入困难家庭”的;
(4)、因意外事件、自然灾害或者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其生活出现暂时困难,正在接受政府临时救济的;
(5)、由政府出资供养或者由慈善机构出资供养的;
(6)、被政府列为扶贫对象的;
(7)、被工会组织认定为特困职工或者建立特困职工档案的;
(8)、被妇联组织认定为单亲特困母亲家庭的;
(9)、被残联组织认定为困难残疾人家庭的;
(10)、根据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应当视为经济困难的。
申请人需同时具备1、2项条件。
二、申请时间:
三、申请登记地点:河源市沿江东路5号二楼河源市法律援助处。
四、申请应提交的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籍证明;
2、申请条件项所列特定人员的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
3、申请人提交大一寸免冠相片两张。
联系人:刘佳,电话:3820081;
河源法律援助网:www.hylaw.gov.cn
河源市司法局
二0一二年七月二十五日